让我爱父亲,让我相信自己没有被抛弃,让我听不到别人为我心酸,让我不因为别人的心酸而感到心酸,这像妈妈头顶的魔法棒,让她做出许许多多辛苦的事来。在我长大后,妈妈说她是为让父亲对我好一些才委曲求全。但我认为她做的未免太多了。
父亲曾留宿一次。第二天早上,妈妈做了有五种小菜的早餐:拌黄瓜、黄豆烧肉、豆腐乳、青椒皮蛋、炒蘑菇。五个小碟子旁边,大盘子里有三只煎鸡蛋,一人一只,另一个大盘子里有三只她买来的三丁包子,也是一人一只,每人还有一碗红薯粥。我们的饭桌几乎要溢出来,放煎鸡蛋的盘子有一小半危险地落在桌子外面,而且,妈妈把一条普通的黄瓜切得像一条蛇。与这张富裕的桌子相比,我们平时吃的早餐像漏洞中捅出脚趾的袜子。
那时是我人生中的特殊阶段,我还没有进入
喝一碗梨汁。
我在电视上看到著名的歌手结婚生子后,对主持人说,家让人彻底放松,家庭是一个可以随意放屁的地方。在我的记忆之中,在妈妈和我的家竭力模仿一个普通家庭的那短暂时间里,家是一个男人随意提出要求的地方。
我喝掉了两杯牛奶,第二天腹泻得厉害。二十几岁时我才知道我不耐受乳糖。这大概遗传自妈妈而不是父亲,因为我们的家中平时并不备牛奶。
妈妈喜欢撒谎,而父亲喜欢给出近似于科学的解释以更好地逃遁,这成为我对工程师的理解。当我知道他只是名水暖工时,我万分失望。
现在想来,当晚妈妈应当是去便利店临时买来了牛奶。那是剧烈变化的年份,我们住的地方出现了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和后来我上大学后见到的并不相同。其一,它不像北京上海的便利店,以及我家乡后来逐渐出现的连锁品牌便利店那样,会卖进口零食、盒饭、拿铁咖啡、烤鸡胸肉蔬菜沙拉和特价意大利面,而是在门口架起一个小柜台卖辣鸭脖和无关健康的鲜亮卤菜。其二,它不是二十四小时开张,到半夜十二点(也许是一点或两点?)就关门了。不过,这座城市的一天到这个时间无论如何也会终结,说它是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也不算太离谱,而且它与以前的杂货店已经相当不同。装潢都是浅色,冷柜整齐,甚至有杂志卖,收银柜台上有一格格口香糖,没有店主小孩子的作业本。店内灯光也是冷白的,晚上拐过街角就能看到它亮起的印有七彩横条纹的白色标牌和自店内透出的白光,像爱斯基摩人的雪屋。
上大学后,我来自深圳、童年时曾每天坐车出关去香港读书的男朋友嘲笑我把7-11读成“七幺幺”。
Seven-Eleven,他说。
如果用中文呢?我问。
他说,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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