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都已经是成熟阉鸡。母亲养个夏天,就是为圣诞时候把它们拿到市场上去卖。每年春天,母亲都收来两天大小鸡,给它们喂捣碎熟鸡蛋和专门给刚出生小鸡吃饲料。之后它们会被放养在露天鸡圈里,直到天,它们就要被关在这里长膘。这个品种叫做“浅花苏塞斯鸡”,母亲喜欢这种鸡是因为它们比较健壮,而且很容易增肥。到这个阶段,它们看上去极为白皙,鸡冠火红,乌黑眼珠里闪着金光。它们脖子白到发光,但脖子根部却很夺目地绕圈黑色羽毛。看上去很像是谁照着它们鸡脑袋泼下白色液体,因为接触空气,淌到某处突然神奇地变成黑色。两处颜色迥异,但光泽相仿,让人想到钢琴琴键。
母亲在它们中间显得步法非常自如,给它们槽里填上谷糠,倒上们带来温水,而它们也因为熟悉母亲,自顾自地在她身前身后拥攘。要说喜欢它们,那也只是有时候,而最厌恶它们,就在于这切其实都是没意义。圣诞之前,它们都会被杀掉,去毛开膛;而开春之后,又会有另外棚小鸡,外貌、习性,直到最后命运,都不会有任何两样。你盘算好要置于死地东西,要打心眼里喜欢它是很难,不过要真心讨厌也样不容易。而且它们还不止个,数量大,就会让人感觉它们就像夏天摘蓝莓、草莓之类——成群结队地用它们方式存活小会儿,等着被挑选和食用。有点不样是那些果子自然而然就会在那里,而对于这些阉鸡们还负有些责任,除怂恿它们,bao食之外,还要保持它们温暖、健康、壮硕,以尽早达到可以被们结果状态。父亲见到这些阉鸡就不自在,尽可能地找理由躲开。朋友亨利·范·戴肯说父亲会这样是因为他是苏格兰人,这个民族在花草和家禽这些事上从来就不在行,他们觉得这些都是女人们干活,男人动手是丢人事。亨利父亲种花弄草、养鸡养鸭都是好手。
们正在局促鸡棚里打转,忽然门“砰”地打开,们眼见大卫几乎是被风雨吹打进来。“有个男人开着辆卡车,上面有头老牛,”他说,“他刚才进咱们家。”
们进厨房时候麦克雷就站在门口那张桌子边上,父亲还是在窗子那里,虽然现在已经转过来背对着窗口。看情势好像他们两个谁都没有开过口。
麦克雷这个牛贩子今年五十多,矮小敦实,张通红脸孔,嘴角叼着根雪茄。他双眼睛也很小,还布满血丝。他裤脚塞在雨靴里,宽皮带是西部风格,棕色山羊皮外套下面穿着件法兰绒衬衣,领口没扣上,看得见他带些红色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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