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晨希看到金奕夸他写好,脸上也禁不住出现丝笑容,其实晨希之所以会写诗,这种在他那个时代也显得有点古老技能,还是拜他身体所赐。
因为身体缘故,不能做很多事情他,被父母所培养爱好,都是些非常纾缓,陶冶情操东西,其中阅读文学作品,提笔练字,就是其中大头。
当然晨希此前对这些也是直感觉般,谈不上什热爱,更没有下什苦工,而真正让他对这些热衷回,还是在校园里青春时期。
十几岁少男少女们每天聚集在起,青春荷尔蒙就难免会躁动,哪怕大部分人还懵懵懂懂对感情并没有什深刻理解,但是本能,依然会让他们做出某些努力。
而处在中二期少男少女们最爱干事情,就是给自己喜欢对象桌子里偷偷塞情书。
在你来,相信他们为你,也会继续创作出新作品来。”
金奕话语,听晨希不好意思笑笑,不过总体还是很开心,因为这代表着他不仅有过去人类留下来庞大娱乐宝库,还有机器族们源源不断给他产粮,他觉得他可以快乐到天荒地老。
笑会后,晨希突然想到什,拿起张东西给金奕看。
那是他特意找金奕要来“纸”,不过与传统纸张不同,并不是由植物纤维制作,而是未来新型合成材料,而现在其上,已经书写片字迹。
金奕看向晨希让他看纸面,看完后,脸上出现丝惊讶神色,他道:“这是你作?”
平日里那些狗爬字男生,在这个时候也会难得笔划力求把字写端正。
当然如果段位高点,能创作出首告白情诗,那简直就要收到所有人膜拜。
大佬啊大佬,惹不起惹不起。
而从小就被父母培养爱好陶冶情操晨希,在这种时候简直有天然优势,更重要是,在周围青春荷尔蒙影响下,他也对班里个女生产生种朦朦胧胧好感。
有喜欢女生,晨希当然对自己原本就掌握技能,下十二分苦心,但是哪怕最后他表达心意
“嗯。”晨希点点头,然后又道:“写不好啦,就是今天看到很喜欢诗,忍不住手痒而已。”
金奕眼眸专注看着那行行优美诗词,认真道:“不,写很好。”
虽然那些词句里还处处都有稚嫩痕迹,但是考虑到晨希年龄,已经写非常好,尤其是晨希字迹也很好看,这在十几岁人类少年里,已经是非常少见程度。
在历史资料中人类是种感情细腻,并且非常浪漫生物,而如今是金奕第次在晨希身上感觉到那种浪漫。
这种感觉……非常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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