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格作为表决票,而作为主神,安尼恩有双倍表决票,并且具有对最后决意票否决权。要推翻主神否决”必须有诸神四分之三神格票通过,但是神廷无权废黜和任命主神。
甚至连主神,都无权在没有通过神廷同意情况下,擅自吸取新神加入神廷,要想获得参与这个系统地神。必须获得原本神廷诸神三分之二地票数同意,同样,要驱逐个神廷中合法成员神格和地位,也必须获得原本神廷诸神三分之二票数同意,但是神廷无权杀死任何个神明,除先驱逐,然后再进行私战。
任何神明都有权提出议案交于神廷讨论,只要获得半数以上,达到瑰地票数就可以变成整个神系计划,但是要否决主神提案,则需要三分之二票数(注意,否定主神提案,和推翻主神否决权是完全不同)
诸神在自己领域和神职上权力不受神廷侵犯,但是为表示对主神服从,以及进行快速地沟通(神格和神职不同会导致沟通困难),诸神都必须以百分之神格,驻于主神派遣来使者身上,以形成合法外交使者——也就是说,诸神向主神进贡百分之权限,主神在百分之权限下可以随意动用。
神廷成员之间,必须保护神廷本体,旦其中任何个神受到外来侵略和袭击,其他神必须提供蹦以上资源进行援助,唯有主神有着保护整体系统责任,因此比例可以下降到溉!
对外扩张,神廷无权要求成员必须参与,但是其扩张地收益比例,主神就算不参战,也可以获得鳃收益,其它成员按照总投入力量比例来分配其中溉利益,剩余峨利益,由诸神会议按照功劳大小来分配。
种种种种,条款非常严密,使安尼恩不由感慨,神之间哪有什见面就喊着效忠傻瓜?就算有也早就死彻底,神之间没有永恒朋友,也没有永恒敌人,唯有,就是利益和力量。
只有利益,没有力量,也无法保持着地位,只有力量没有利益,更无法维持个系统,不要看规定安尼恩主神地位不受动摇,但是实际上,这是契约只有联3000年效力,每3000年,都要重签次,下次如果自己没有足够力量,那主神位置还是保不住。
其次,就算在红3000年之内,如果自己神格很低,或者无法通过各种各样方法来拉拢和控制诸神,那自己也会被架空,成为傀儡,安尼恩如此想着,他深知在神领域中,实力和利益才是最大筹码。
不过,这样严密条款,其实还是有漏洞和模糊地方,但是,谁真恶意通过漏洞来背弃条款,就算冥河不能处罚,也事实上造成个不朽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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