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孩子。李远睡在书房,书房将来要改成儿童房,给苗苗用,到时候李远就会搬回她卧室——想到这个前景,莉莉嘴里就泛出股铅笔头苦味,很想把这味道随着口水吐干净。小时候她喜欢啃铅笔头,妈妈告诉她,铅进入血液,会使小孩变傻。她边担心变傻问题,边因为焦虑而啃得更凶。
赵季明手在她身上探索,像猎人走进片陌生森林。莉莉下意识地把左手食指放进两排牙齿中间,指甲剪得秃秃,毫无撕咬快感。年级时候,莉莉妈妈发现女儿还在啃手指,这个爱吃手阶段并没有像育儿书上说那样很快过去,指甲被咬得参差不齐,指尖皮肤也坑坑洼洼,时常渗血。为此,她妈妈不再相信那些板眼育儿书,决定回归传统理性:打。
被打几次之后,莉莉学聪明。她开始在妈妈面前控制自己,压抑习惯动作和内心渴望,假装改掉让家长丢脸坏习惯。她装得很完美,手指上再也没有被撕得层层皮肤,指甲不再短得缩进肉里。她开始啃各种尺子、橡皮和铅笔,她妈妈偶尔次去教室接她下学,透过后门窗户看见她在啃截短短绘图铅笔。那是堂美术课,老师正在示范如何涂抹建筑物阴影。
幸运是,这次莉莉没有挨打。她妈妈从哪儿又听说某个观点,或者读篇教育专家文章,觉得还是不打孩子更好,只告诉女儿吃铅笔头会变傻,傻们可不养你。和妈妈在起那些年,莉莉觉得她态度不停摇摆变化,在做母亲路上,好像个刚学会骑自行车小孩,稳不住车把,忽左忽右,忽而苛求严厉,忽而又温柔宽容。这些反复无常构造出片迷宫,莉莉费力地在其中寻找道路,想要到达那个最终目地——她妈妈内心,却压根儿没能走近。
对于这场在母女之间持续多年迷宫游戏,莉莉爸爸始终是个旁观者。现在,李远也要成为旁观者,是怀着好奇,在马戏剧场里前排落座观众,而莉莉不得不在本能和责任鞭打之下准确地钻过火圈,像头年轻强壮母狮子。
那些手指,她闭上眼睛,感受那些手指隔着衣料,在她皮肤上弹奏。串勾连音符,她几乎要随着哼唱起来,神经紧绷同时品出丝隐约愉快。李远总说她胖,这是事实,他用种开玩笑语气,管她叫“家肥奶牛”。听起来像是昵称。就是昵称,她不应该多想,但是从前她很苗条、轻盈、矫捷,走路速度比般人快。他们约会时候,李远不得不迈大步子跟上她,“你是见过走路最快女生”。
她告诉他这是从小养成习惯,因为她妈妈早上总起得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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