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新堂轻笑着摇头,静静地等待着沈识檐来揭晓。
“因为觉得那里很适合跳舞,和爱
人。”
歌曲已经到第二段副歌部分。
“可是没有艺术细胞,从来没跳过舞。”
“没关系,”沈识檐朝他伸出只手,做出
个邀请
姿势,“你只需要
“来,尝尝相思滋味。”
孟新堂笑得出声,说:“那恐怕早就烂熟于心
。”
孟新堂曾听人家说,小别胜新婚。但此时觉得,别后感情好像已经酝酿得比新婚还要热烈。他就着沈识檐
手吸
口烟,烟味进入身体
瞬,像是
下子回顾
那几乎横跨
四季
思念。
广播已经换首歌曲,电台今天该是走
怀旧
主题,才会在这样
傍晚,放
这样
首歌曲。沈识檐在听到前奏时就侧
头,愣
几秒,忽然看着那台收音机笑
出来,问孟新堂知不知道这首歌。
孟新堂摇头:“很熟悉,但不知道具体
歌名。”
说句老套又珍贵
话。
“呀,回来啊。”
孟新堂笑着蹲下来,抬起手,掖掖他披在身上
毛衣。毛衣扎得脖子有点痒,真实又温暖。
“又穿这少跑出来,这种东西不扛风,还是要穿正经
外套。”
沈识檐没动,就在那笑着看着孟新堂,从鼻子里发出声漫不经心
“嗯”。
“《七里香》,是种很香
花,白色
,很漂亮。”
说完,沈识檐便有些出神地听着前奏,听着唱起。
2004年,十九岁沈识檐第
次听到这首歌,觉得它写得很好。通篇不过爱恋与思念,却是爱到眼中
切都可爱,仿似只用那
个爱情,
颗跳动雀跃
心,便绘
整个烂漫人间。而整首歌中,其实沈识檐最喜欢
,是那段间奏。
他忽然拉着孟新堂胳膊站起来,那支烟还没抽完,他夹着烟取下
眼镜,掀起衣服
下摆蹭
蹭。
“第
次听这首歌时,就觉得其中
段间奏很惊艳,直到现在
都很喜欢。”沈识檐重新戴上眼镜,金色
镜框架在他微红
耳朵上,很动人。他推
推眼镜问:“你知道为什
吗?”
他目光落到孟新堂
肩膀上,那里有些尘土
痕迹,或许是落叶曾落到他
肩头,又随着他
行走而离开。
沈识檐忽然就有画面感,孟新堂穿着这身黑色大衣,穿过戈壁沙漠,穿过车流人潮,也穿过
排排低矮
房屋院落。最后,他推开
这扇门,来见他。
他笑着将手伸到他肩头,轻轻两下,替他掸去
那处尘色。
“抽烟呢?”孟新堂问完,就看到旁已经有
个烟蒂,他有些惊讶地看向沈识檐,“第二支
?”
沈识檐又笑着“嗯”声,他抬起手,将指尖夹着
烟递到孟新堂唇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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