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构成宽容态度因素。(们十分乐于采纳这种跨文化证据,这有助于发现哪些是人类本质普遍原理,哪些是文化所导致结果。)大卫·利维(DavidLevy)针对抗拒希特勒不容异己政权德国男性进行研究3,发现他们与其父亲关系相较于般德国人而言更为亲密,整体而言,他们父亲都不是严厉纪律约束者。而且,他们母亲也常常对他们表达出爱意。在很多宽容人格案例中,们发现没有兄弟姐妹也会加强这种早期、基本安全感。这些发现支持们在美国研究中得到结论,这使们进步相信,早期养育方式是使孩子形成宽容人格重要因素。
利维研究还发现,这些反纳粹者家庭往往存在跨越宗教信仰与民族通婚现象;相似地,广泛阅读或者旅行也能够扩宽他们视野。也就是说,家庭氛围并非形成宽容人格唯要素,后来获得经验也很重要。
们能够就此得出结论,宽容极少是单因素产物,而是受到不同力量推动。这些推动宽容人格形成力量(气质、家庭氛围、特定父母教育、多元经验、学校和社区影响)越多,就会使人格越具有宽容特质。
宽容类型
不同程度宽容个体在种族态度方面可以分为两类,显著(salient)宽容与非显著(nonsalient)宽容。某些人在特定问题上似乎总是将公平作为首要关键因素,并将其视为自身行为动机中重要部分。反纳粹德国人就是很好例子。他们时刻关注着希特勒种族主义,并与其进行抗争。然而,这样抗争会危及自身生命安全,他们不得不时刻维持它显著性。
其他宽容个体就不会有这样问题。他们习惯于用m;主态度对待所有人,无论对方是外邦人,还是犹太人。在他们眼里,人生而平等:大多数人作为某群体成员身份对他们态度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们在第8章中提到,相较于对犹太人群体持有严重偏见个体而言,对犹太群体没有偏见个体往往更难以通过面部表情辨别犹太人,因为对他们来说,犹太人与非犹太人区分不如对前者来说显著。
可以说,最宽容人是不会表现出任何种族态度。对他们而言,个人只是个人而已。但是这种良性意识缺失在们现今社会里是很难实现,因为人类关系大部分都构建于阶级框架之中。很多人都希望能够只是简单地将黑人当作单独个体来看待,然而环境迫使他们注意到种族差异。这种普遍社会歧视使种族态度变得尤为显著。
除显著宽容与非显著宽容,们还可以将宽容人格区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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