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抢劫被刑侦支队专案组临时羁押嫌疑人薛建庭,于11月6日凌晨趁看守换班空隙,将衣裤撕成布条拧成绳,吊在钢筋窗棂上自缢身亡。经查,该嫌疑人在押期间专案组先后对其审讯十二次,所适用程序基本合法,且嫌疑人在受审期间精神压力过大,有过多次撞墙自残行为,试图通过自残行为逃避刑事责任动机明显……尸检还发现,嫌疑人薛某肘部、腕部以及胸腹有多处挫伤,经查为抓捕时被围观群众殴打所致……最终结论是:畏罪z.sha。
来自检察
,那起刑事案件中能多少没有点类似行径?在究竟追不追?查不查?查多深?查到谁?等等这系列情况下,检察院和刑侦支队关系相当地微妙。
凭心而论,对于办案警察而言,究竟适用什手法、适用到什程度也是个两难选择,对于拒不认罪又不敢轻易释放嫌疑人,你如果想把他绳之以法,想取得手证据和口供没准就意味着要以身试法,否则,那只好任凭他逍遥法外。
到第三天,市局综合办陪同检方和薛建庭家人协商,在同意定经济赔偿前提下,家属默然认可这个结果。类似预审事故或者冤案、错案基本都是这种出于人道赔偿解决方式,协商进行得挺顺利,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正义和非正义界限从来都是模糊,甚至于维护正义方有时候也不得不被放置到非正义位置接受谴责。这次也是如此,不解实情人觉得孤儿寡母实在可怜,而解薛建庭是个什货色人倒觉得,这死换得十几万公家赔偿,倒也死得其所,只不过公安实在冤大。
又过天,根据检察方面调查报告,市公安局就此事处理达成致意见,市局综合办忙活,开始准备对外发言措辞以及付印第二天会议资料,处分名单长长拉半页A4纸,这次,也真算得上次小小地震……
真相似乎已经大白于天下,对于这个畏罪z.sha定论已经无人置疑。只不过都在关注着嫌疑人z.sha事件处理,另个真相,却被淹没得更深……
或许,严世杰看出来,却是撒手旁观,不愿意再牵扯其中;或许,还有位看出来,却被隔离在个不为外界知道地方,几乎已经被人遗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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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纷扰扰地到周五,筹备天局党委扩大会议正式召开,会场主席台上聚全局长、政委、两名副局长。来自市局各部室、各分局、派出所负责人汇聚堂,除每年工作会议,还真难得见公安系统这着上上下下聚得如此全。检察院调查人员在宣读调查报告时给予此事最后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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