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个人记功决定。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支队:1996年,思岗县公安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侦查中队在上级领导下,展开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动……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之相关规定,决定给思岗县公安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侦查中队记集体二等功次,颁发奖状并奖励人民币10000元。给中队长韩博同志、指导员归家豪同志记个人二等功次;给中队民警王燕同志、安小勇同志、陈猛同志记个人三等功次,颁发奖章、证书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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