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路奔向药店。
周围建筑有些破旧,人烟萧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这些小城市人都往大城市挤,小城市出现大面积城荒,人口越来越少,再过个百多年,这里便会被拆除,重新变成田野。
“那边是学校,这边是超市。”聂言老马识途,看到这些熟悉建筑,他心情渐渐开朗许多,回来,真回来!
以前他总是怨恨命运不公,但是现在,他却要感激上苍。
要重新来过!好好地来过!聂言忍不住想要呐喊声,将内心激动心情宣泄出来。
振腕。十年后谢瑶,和他们班里公认才子刘瑞恋爱,两人移居去月球。后来他和谢瑶通几次电话,聂言才知道谢瑶点都不快乐。聊起高中事情,皆是唏嘘不已。
如果当初他勇敢点,在谢瑶面前不要那怯懦自卑,或许就不会错过。
有时候,转身便是辈子,成为无法挽回遗憾。
谢瑶那时候喜欢穿白色裙子,美丽纯净,她样子直深深地印刻在聂言心里,那种惆怅思念,如黄昏时笛声,悠远而又宁静。
聂言看眼那堪称破旧座钟,时钟摆在三点位置,应该还来得及。他拿起这张纸币,朝楼下狂奔而去。
他们住在郊区,非常萧条,破旧马路并不开阔,风吹过时候还会掀起很多扬尘,两边倒是种不少树,在炽热阳光下,依然繁茂,在地上投下片绿荫。
午后天气正热,没什行人,车也很少,偶尔才有两辆悬浮车开过。
上辈子聂言很讨厌这座城市,但重生回来,再见这荒僻地方,聂言非但没有感到厌恶,相反,竟是如此亲切,这是他生活十八年地方。
聂言二十五岁前怯懦性格,跟之后生活环境也不无关系。个小城市里野小子,因为家里突然有钱,转入都市里贵族学校,原本在高高二算得上优异成绩,到那边只能算倒数,还经常被人嘲笑没有穿衣品味,加上暑假发生事情,令他缺乏安全感,留下心理阴影,到新环境,更是畏怯自卑,到处都显得格格不入,如果不是认识几个死党,他说不定会精神崩溃。
没想到隔世,竟又回到原点,聂言再也不会像前世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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