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账,出去们再算——会先给你办取保候审。”
商
再开口时声线发抖。
“商彦,你是不是真疯?——以为你只是时冲动,现在、你告诉——这算什,啊?你明知道后果,却在拿自己前途跟们开玩笑吗!?”
商娴越说越怒,几乎要把审讯桌掀起来。
她也快疯。
商彦语不发。
“……”
商彦嘴角拉平。
眼睫停,垂压下去。
“《刑法》第四章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语气不波不澜地说完,商彦抬眼。
她慢慢扣紧指尖,轻眯起眼。
“你早就提前查过?”
商彦笑意薄,没有说话。
权作默认。
商娴倒抽口凉气。
“如果你是过来给普及拘留所和看守所区别,那大可不必。”
商彦戴着手铐双手懒洋洋地往桌上搭。
“行政拘留进拘留所,刑事拘留进看守所。看守所内禁止任何亲属探望。……还有什?”
商彦停下,随即恍然。
“哦。《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他坐在那儿,沉默良久,等审讯室里安静下来,他才平静地出声。
“对不起。”
“……!”
商娴仰起脖子,长吸口气,压下胸腔间几乎气到窒息闷痛。
她强迫自己找回理智。
眸里漆黑深邃。
“想,如果之前下手估量没有失误,90%可能性适用前款量刑,10%可能性适用后款前者?”
“……”
商娴嘴唇抖抖,半天个字都没说上来。
她瞳仁微栗地看着商彦。
有那几秒时间里,她都不可置信地盯着面前她弟弟——她甚至怀疑,是不是有人把面前商彦换个芯,只留下副和她弟弟完全相似壳子。
“那你知道,你接下来很可能面临是什吗?”
“按照爸脾性,应该会铁面无私地等着这个不肖子被依法制裁吧?”商彦平静地说,像是在讨论旁无关人。“之后无非就是审讯、移交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宣判。”
商娴捏得手里钢笔咔嚓声呻吟。
“那你会有什样量刑,你也知道?”
他抬头。
嘴角勾着,眼眸里却没有情绪。
“你好,律师小姐。”
“……”
商娴表情,在商彦话间,点点冷凝下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