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文鸟却直没有飞走。
不仅没有走,它还特别灵性。
每天,当任渐默换好衣服,从开放外间进入内部区域以后,文鸟就会停在隔开内外室玻璃前,歪着脑袋盯着玻璃对面主人看。
偶尔任渐默不经意间抬头,往玻璃方向看上眼时候,文鸟就会显得很兴奋,用自己鲜红鸟喙“笃笃笃笃”地啄着玻璃,像是想要引起他注意。
任渐默已经忘自己是什时候开始对那只文鸟产生“它不单单只是只鸟”感情。
那只文鸟就是在这种鬼天气里头撞到任渐默实验室窗台上。
那会儿毛团儿已全身湿透,躲在窗沿夹角里,靠着头顶那小片遮挡瑟瑟发抖,眼看着就要坚持不住,头栽下去。
不知出于什心理,任渐默竟然打开窗户,伸手将湿漉漉文鸟捞进屋中。
那显然是只被人饲养过小鸟,而且被雷,bao天惊个魂飞魄散,它蜷在任渐默手里,既不反抗,也不挣扎,就那乖乖动不动,似是认命般,任由这个陌生人类随意摆布。
任渐默并没有打算对它如何。
无影无踪。
当年还只是个孩子任渐默发现小仓鼠失踪以后,根本就没有试图去寻找它。
他只是默默地收拾好空空笼子,连同还剩多半饲料与木屑起,打包丢进垃圾桶里。
任渐默确实不讨厌那只仓鼠。
但养半年“宠物”,在他看来,依然和实验动物中心里那上百只仓鼠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只普普通通动物,他努力过,但仍然无法在它身上投注任何感情—。
不知不觉中,任渐默已经把这只不仅每天看着他工作,还会啄玻璃引起他注意小家伙当成“朋友”或是“家人”般存在。
他
他只是把湿淋淋文鸟放进书桌上纸巾盒里,任由它自生自灭。
但那只不知受多久风吹雨打,副奄奄息模样小家伙,竟然活下来。
而且,文鸟还在任渐默实验室里安家落户。
身为个只能用“冷漠”来形容主人,任渐默对待这只不速之客态度,依然跟对待仓鼠别无二致。
这次,他连个笼子都懒得准备,就放任文鸟在开放空间里活动,而且连窗都不关,只等它什时候想走便走。
他甚至忘自己连个名字都没给那只仓鼠起过。
现在,六年过去,他仍然和小时候自己样,对于任何件活物,他不讨厌,但也不喜欢。
任渐默以为自己会直如此。
直到个下雨天,他实验室窗台上落只白毛红嘴文鸟。
那是个盛夏午后,铅云密布,雷声滚滚,雨下得很大,绵密雨水噼里啪啦砸在窗玻璃上,很快连成片水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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