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赵小姐在进行最后努力。
良久,纪与棠才说出四个字,“那就去吧。”
赵暮夕不明就
所以,人比人会气死人,还是看开点,赵暮夕虽然有点“丧”,但还没颓废到那种地步。
“有心事?”平时口若悬河赵小姐突然安静起来,反倒是不习惯。
“没……对,待会儿去酒吧吗?”饭吃半,赵暮夕才开始说正事,林微那边还在直等她回复,他们四人组,今晚能不能去酒吧来场“偶遇”。
“怎想起去酒吧?”
“约你出来次太难,难道纪总吃顿饭就想走?”
只给喜欢人……”赵暮夕原本想开玩笑地说出这句话,可看着她眼睛时,抽风样说得有点“深情”,接着扶扶额头,有点尴尬地改口,“不是那种喜欢,你知道……”
补充句,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赵暮夕汗,林微都说勾搭不上纪与棠就算,自己现在又抽哪门子疯,脑子搭错筋。
纪与棠每天都接触形形色色人,还没有人能在她眼皮底下耍花招,可是赵暮夕刚刚说那句话时眼神……
赵暮夕,是你演技太好,还是入戏太深。
“你还会害羞?”纪与棠轻笑声。
纪与棠上次去酒吧,还是纪与潞拉着她去,她极少去那些地方,遇上心情不好时候,会去喝两杯。
见她这反应,赵暮夕估计是没戏,“起去吧,知道附近有家清吧还不错……”
纪与棠看着她殷切期盼眼神,她心里又在打着什算盘?
“纪总~~~”赵暮夕拖着长长尾音,眼神巴巴地恳求着,“去吧~”
都快二十五岁人,还装没毕业大学生,大把年纪卖萌也不嫌害臊,纪与棠故意迟迟不开口,她喜欢演戏就让她演个够。
“哪有……”赵暮夕不看她,若无其事地低头夹菜吃。
纪与棠答应她出来,因为和她起吃饭,挺舒服。个人吃饭觉得无味,酒桌上应酬又虚与委蛇,虽然赵小姐也是演戏,但同那些大腹便便油腻商人,还是有着天壤之别。
赵暮夕平时很随意,也就是偶尔出入那些酒会晚宴,端着架子,装个样子。比起夹在有钱人中间喝高级洋酒,她更喜欢走在马路上啃煎饼果子,她喜欢钱,但并不喜欢所谓“上流生活”,活着多累啊。
她从小到大最大愿望,就是有自己房子,因为受够租房被人赶生活,有条件话,弄个十套八套房产更好不过,天知道她小时候多羡慕包租婆职业。
有时候想起来真讽刺,或许你拼命想去追赶终点目标,还远不及人家出生时起点,就譬如她,和坐在她对面纪总,表面上隔着张桌子距离,实际上差不止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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