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不可追,也没有必要追,而未来又在遥远迷雾之后,宋时月能做,就是做好现在,抓紧现在,抓得更紧些。如果……如果没有未来,那自己定会好好记住,记住在这荒野星上这段生活……有着可以信任伙伴生活……和于念冰相互喜欢着,这段生活。
宋时月如此想着,伸手摸摸那橙红色小拳头,浅浅地露个笑,脚下步子,却是越发快。
虽然没有拒绝于念冰给自己
当初宋时月和于念冰起出门,直走到第五天早晨,才遇到那棵梨树。
现在就算是宋时月个人不绕路直接过去,想要日走个来回,那也得点儿不休息地跑着去跑着回。于念冰虽然不舍宋时月个人出门,但自是更不舍宋时月那般辛苦,于是在宋时月出门前,给装上足够三四日吃口粮,理好新晒洗过铺盖,又再三叮嘱不许赶路,不许在三天以内回来。
若是不知面前这人对自己心意,这会儿不让出去,会儿不让回来,不知道还以为这人是对自己有什意见呢。
可知道这份心,这其中舍不得,不舍得,其中纠结来回拉扯,只稍仔细地想想,就让宋时月心中又酸又甜,恨不能如那孙悟空般,拔把毫毛变出化身替自己去拿那梨回来,好让真正自己就这赖在这人身边,长长久久地半步都不挪。
当然,这等美事,宋时月也就只能想想。便是末世也没人进化出这等奇怪能力。
这回宋时月出门,冲锋衣里穿上冯芊芊新织好羊毛衣裤。别说,全羊毛就是暖和,归心似箭不自觉地越走越快宋时月,出门没多会儿,就觉得有些热,伸手解开外头冲锋衣拉链。
白色羊毛,纺成毛线,织成毛衣,毛衣当然也是白。自然界中,其实有不少可以当做植物染料东西,只是冯芊芊腿脚不便,宋时月又赶着出门,也就不多费那个功夫。不过五个人,毛衣毛裤都是白,便是冯芊芊在织毛衣时能用上不同针法,但也是十分容易收错拿错。尤其是洗完挂在晾衣绳上,白乎乎片,怕是分辨起来有些麻烦。
因着这个,冯芊芊在宋时月从古堡带回来大毯子上又拆下来些彩线,在每个人毛衣裤上做些标记。
此时宋时月解开冲锋衣拉链,胸口个橙红色小拳头花样就露出来,十分精致可爱模样。这般花样,在她毛裤膝盖上还有个,让当时刚把毛衣毛裤拿到手宋时月想到小时候衣物磨得快,买新衣就在膝盖手肘特别容易磨坏地方缝上“补丁布”。
隔段末世,像是隔整个人生,再回望,更之前事情就像是碎镜残片,只余零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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