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67章 过度呼吸(3 / 4)

“我一直是陛下的狗,从未伪装,从未欺瞒。”兰斯淡淡地陈述,“温驯的狗,忠诚的狗。”

他抱起全身发烫的路加,将他温柔地放在床上。

“……但陛下似乎忘了,狗是要圈地盘的。”

他撤出了手指,察觉到了温热对他的留恋。

那根带着血丝和透明液体的手指,涂抹在了路加唇角边。

“我是什么并不重要。”兰斯将捉住了那只手,十指交叉将它按回书桌上,“重要的是,所有事我都可以做到完美,让陛下满意。”

“可惜了。”路加冷笑,“我最不满意的就是你。可以永远从我视线里消失吗?”

他冰冷的嗓音回荡在房间里,刺伤了兰斯,也反震到了路加自己的心。

兰斯的眼神沉了下去。他瞳仁漆黑,仿佛要将人拉入不见底的深渊。

他垂下眼睫,另一只手放在路加脸颊边轻轻摩挲。

在他下颌边,缓缓下滑。

“兰斯,你不觉得好笑吗?”路加嗤道,“你千方百计夺走我的王位,却不去享受万人之上的快感……而是为了换一个地方,继续做我的狗?”

“陛下很难理解吧。世上竟然有比权力更值得看重的存在。”兰斯说。

“你在谴责我?”路加盯着他的眼睛,“人类都如我一般,你珍视的东西与我不同,只不过是因为你不是人。”

他尖锐的恶魔指甲点在兰斯脖颈的动脉上。

“狗开疆拓土,不断证实他的所有权,让他的全部疆域都染满他的味道。”

“这不正是陛下喜爱的狗吗?”

冰冷的嗓音传入路加脑海中,引发了更熊烈的火焰。

路加贪婪地呼吸着,不是为了空气,而是为了兰斯的气味。

似乎在这一刻,兰斯本人便是他的空气,只有兰斯

“只有这一点,恕我无法满足陛下。”

“不必在我面前装作彬彬有礼。”路加侧过脸躲他的手,“已经到这个地步了,装给谁看……唔。”

兰斯的手指粗,bao地挤入他口中,被牙尖划破,流出汩汩鲜血。那些装满了苦□□意的血液被迫灌入路加喉咙中,如剧毒的烈酒一般灼烧他的心肺。

火焰在他体内轰然点起,路加的眼眸有一瞬间失神,变成了明亮的艳紫。

魅魔的本能突然被前所未有地唤醒了。

“我说的不对吗?光明神的‘珍宝’。即便我的指甲插进你的血管里,你也不会死亡。”

人与神,他们生来就拥有不同的灵魂。

神天生缺少人类的温暖,不懂人类的欲望。于是兰斯便渴求着从路加那里学会如何变成一个人。

世俗权力于他无足轻重,他从人那里拥有了味觉、感觉、审美……最后贪婪地学习如何去“爱”,并渴望得到对方的反馈。

这是兰斯一直以来都想要掩藏的差异,此时被路加赤裸裸地点出。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坏消息:施铮死了。好消息:没死透,而是穿越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坏消息:物种变了,穿成了个西游记里的妖怪。好消息:是个能力强大的妖怪,乃是与孙悟空和牛魔王结拜的七大圣之一的狮驼王。坏消息:七大圣早解散了,孙悟空还在五行山下压着,他八成也被上面重点关注着。好消息:施铮绝不向命运低头,力争有一番作为。坏消息:努力的方向发生偏差,成了一个大魔王。---不算消息的消息:施铮捡了个跟班袁持誉。坏消息:貌似是个废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莫扎他和ko的故事有酱紫一个攻,用IT技术征服了受的大脑,用厨房技术征服了小受以胃为代表的上半身,然后仍然是技术= =,征服了小受的口口(自带屏蔽)。所以……无论什么领域,技术流都是强大的!本文的宗旨是歌颂技术流,督促大家向技术流靠拢>o<KO攻属性:人 妻,黑客,穷人,上门女婿,爱推倒莫扎他(郝眉)受属性:傲娇,炸毛,省状元,富二代,好推倒

大宋第一衙内

素衣渡江
“我姓高,是个衙内,这么说,大家可能还是很模糊,那就直白的讲吧,咳,我爹是高俅,没错,就是水浒传里那个大反派高俅,我是他的儿子高衙内。”高铭悲催的穿越到了草莽世界水浒传,不幸成为了高衙内,真是好汉横行,仇人林立。可他没有办法,既来之则安之,争取做个大宋新衙内吧。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攻二不想走剧情[快穿] 嫁入豪门的影帝[娱乐圈] 万人嫌和隐婚竹马上恋综后 死而复生的恋人是大邪神 骑士病 睚眦乱臣 继承来的雌虫是理想型[虫族] 星际珍稀虫母[虫族] 红树莓 时间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