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章(1 / 3)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是男人手。

虽然喜欢沈莫都是女孩子,但男粉并非没有,当然也有陪着女朋友来

只略扫眼,那只手已经收回去。

沈莫视线落在眼前书上时,有怔然,今天是他新书签售会,来人带都是他

白衬衣黑西裤男人,鼻梁上架着副金丝边眼镜,头发往后梳丝不苟,面皮白皙,眉眼精致,清隽而优雅。

个写耽美小说男人,长得不比任何个流量小生差,隐形富二代,住豪宅开豪车,还特别有才华,每个点都长在粉丝萌点上,沈莫不火谁火?

沈莫跟粉丝打个招呼,引来阵呼喊声,明明是书圈里事儿,却像极追星现场。

沈莫脸上笑着,眼中却不带丝情绪,他不知道底下这帮小姑娘喜欢是公司里为他打造这个完美人设,还是他这个人。

如果有天繁华落尽,回归本,这些人还会站在这里喊他名字吗?

沈莫踩着点到现场,分不差。

经纪人无奈地拽着他去化妆,“你难道就不能早来十分钟吗?”

“不能。”经纪人带他也有两年多,彼此早就清楚对方习性,般都会把约定好时间提前二十分钟,沈莫从来不说也不问,只当不知道,告诉他几点他就会几点到。

“今天合作方请个明星来给你撑场子,你待会儿配合下。”

沈莫径直走去化妆室化妆,没应声,似乎是没听见。

沈莫开始在自己新书上面签字,每签完本便会抬头对人颔首微笑。

小姑娘对上沈莫笑容,害羞掐着同伴手啊啊啊喊个不停。

初夏天已经很热,昨日下那场雨并没有降下多少温度,今日又热几度,大厅内虽然开着空调,但许是人太多,空气有些凝滞,多些闷躁。

沈莫白皙指尖攀上领口解颗扣子,引起室内阵小小骚动。

本书签完,另本书放到自己面前桌上,收回手骨节分明,食指上还带着只黑白相间戒指。

经纪人知道他听见

公司人都说沈莫刚签约时候特别乖,让干什干什,从来不反驳,但前经纪人辞职,他接手带沈莫时候沈莫已经成名,即便有合同拘束着,但是此时沈莫也不是以前沈莫,虽然浑身上下拴着铁链,但是在铁链活动范围之内谁也奈何不他。

说到底他是公司打造出来颗摇钱树,只要他能赚钱,公司也就愿意惯着。

沈莫让化妆师拘着化个淡妆,化妆师是常用,每次有活动都是这个化妆师,按理说应该挺熟悉,但是化妆师依旧提着口气,因为沈莫每次化妆都会冷着张脸,浑身充满寒气。

进场前,沈莫脸上挂上抹温润淡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职业替身

水千丞
周翔不知道老天爷给他第二次活的机会,究竟是额外照顾他,还是没玩儿够他,否则他怎么会戏里戏外、前世今生,都被晏明修当成同一个人的替身?他也不知道他和晏小少爷,究竟是谁比谁更可怜,一个只能当替身,一个只能找替身。
最新小说: 九重之渊 第七位囚禁者 [综英美]继承韦恩庄园的我 桃源亭事件 奥本海默传 误撩 我以为我是反派人设 一觉醒来和死对头有娃了 史蒂夫·乔布斯传 无意勾引[A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