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买对儿拖鞋,他自己穿粉红,给宣兆嫩绿,那对拖鞋毛绒绒,还挂着兔子耳朵,宣兆开始很嫌弃,但禁不住岑柏言撒娇耍赖轮番上阵,很快他也就习惯穿着毛拖鞋在家里啪嗒啪嗒到处走。
而现在,粉红拖鞋被岑柏言踩脚,兔耳朵软趴趴地耷拉着,宣兆觉得他身体里某个地方也被踩碎。
床铺上被褥稍稍有些凌乱,薄被半掀着,仿佛昨晚还有人在这张床上入眠。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甫出现,岑柏言立即自嘲地笑。
——怎可能?他怎可能还会回来这里?
岑柏言再次来到大学城巷子最深处这栋烂尾楼。
他在这里拥有过温柔和爱,他在心里把这个地方定义为“家”,家里有他珍爱恋人,有锅碗瓢盆碰撞清脆声响,有耗电巨大小太阳,有窝在起打电玩沙发,有轻轻碰就会发亮小夜灯.还有些毫无意义小玩意儿,比如会说话仙人掌布偶、顶着大脑袋不倒翁、捏捏就会嗷嗷叫小猪玩具。
大概是个人在动心时候就会变得愚蠢,岑柏言觉得他自己简直蠢透。
屋里窗帘拉得严丝合缝,丝光都透不进来,宣兆按下开光,白炽灯猛然照亮小屋瞬间,岑柏言还是无可避免地察觉到阵隐痛。
毕竟他活到现在,也就动心过这次。
——这间屋子也不过是他工具罢,利用完,没有价值,他就不会再要。
岑柏言从床底下拖出他们放冬天棉被置物筐,把装在压缩袋里棉被股脑倒出来。接着,他拿起床头柜上夜灯和保温杯,“砰”地扔进塑料筐里。
宣兆站在门后阴影里,看着岑柏言把他们之间桩桩、件件都扔进框里,墙边琉璃花瓶、他们起亲手做陶罐、刻着两个人名字泥塑娃娃、随处可见干花摆件、挂在墙上双人照片.
最后,是那个摆放在窗台水晶球。
水晶球是岑柏言去山区实践带回来,据说是当地人灵物,剔透球体里放种特殊墨汁,能够感应天气
突如其来光亮是岑柏言最好掩护,他偏头闭闭眼,又深吸口气。
“你有什要带走,”宣兆背对着他站得笔直,“自己拿吧。”
“行。”岑柏言鞋也不脱,大步走进屋里。
宣兆垂眸看着他在地上踩出脚印,忽然感到阵恍惚。
最初租下这间屋子,只是他用来迷惑岑柏言种手段,偶尔过来也只把这里当个落脚点,和路边亭子、公园里长椅没有任何区别,更不用说注意到进门换鞋这种细节。岑柏言冒冒失失地搬进来后,在门边安置鞋架和地垫,他总是说外面鞋子多脏啊,怎能穿进家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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