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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微醺(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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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不算细,骨节分明,手背有护士小姐姐们很喜欢青筋,指甲修剪得整齐干净,甲面形状漂亮,月牙明显,左手中指佩戴枚银质朋克风指环,这是匡延赫万万不可能戴东西,完全不符合他气质。

右手手腕佩戴块卡西欧机械表,这也和匡延赫习惯相悖,平时需要用鼠标和写字人都不习惯戴右手。

说起来,上次不小心从匡延赫公司顺走那支签字笔还没有还,之前唐蕴有想起来过,于是把签字笔放在车子副驾前手套箱里,但那天匡延赫让他去超市买管羽毛球,说球场里羽毛球都掉毛,唐蕴下车时候就记着带羽毛球

等到球场再想起来,匡延赫说,无所谓,不着急。

也是凑巧,某天开庭前唐蕴发现自己带水笔断墨,就把那支签字笔带进法庭,后来那支笔又跟随他办公包回到律所,进入笔筒,和堆中性笔混杂在起。

最先回头是刚才从电梯里面走出来那对夫妻,男人深深地望唐蕴眼,又看看站在他身旁,身形高大男人,好像在确定唐蕴叫人究竟是不是他。

连旁边卖水果糖葫芦串小店店主都朝唐蕴看眼。

唐蕴期待人最后也回头,可他动作慢好几拍,而且是看到周围几个人都回头,他才跟着回过头,从他动作都能看出他在寻找声音源时呆滞和不解。

在对上唐蕴目光后,他抬手挥挥,又将口罩拉下去些,吐露出个真诚温暖笑。

肤色比匡延赫黑不止个度,皮肤表面呈现深深浅浅瘢痕,他两边脸颊是不完全对称,左边皮肤要比右边紧些,笑起来时,唇角会更偏向左侧。

前两天有同事把签字笔借走,还回来时候夸它很漂亮,问唐蕴多少钱,唐蕴说不知道,朋友

同事用拍照识图法查到价格,有那刹那震惊,她用眼镜布擦又擦,直到笔身恢复原来光泽度,说,它主人肯定很有品味。

唐蕴心想,可不是吗。

打住。

唐蕴猛地收回思绪,告诉自己不能再想和匡延赫有关事情,不然太对不起陪他出来吃饭小哑巴

底子是很好,所以毁容也不算丑,但和匡延赫那张冷峻无暇面容差得不是星半点。

唐蕴为自己刚才不理智感到懊恼,快步走上前去,笑笑:“好久不见。”

小哑巴点点头,低下头输入道:【你刚才喊句什?】

唐蕴移开视线,把饮料递给小哑巴,违心地说:“没什认错人。”

唐蕴在点菜这件事上有选择障碍,于是把任务交给对面人,然后隔着餐桌,看小哑巴点餐,这也是唐蕴第次这认真地观察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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