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桃则被她留下,还带去浴室洗个澡,浑身上下弄得香喷喷。
凌琅回到卧室,身后人也跟着挤进来。
凌琅没管
余淑慧惊讶:“琅琅,屁桃好喜欢你啊。”
凌琅“嗯”声:“屁桃是从北高捡回去,它以前是流浪狗,刚出生没多久,妈妈就被狗贩子毒走,它小时候经常被人欺负,所以性格比较内敛,其实它很喜欢伯母,不然根本不给摸。”
“也感觉宝贝挺接受。”余淑慧心肠软,听到屁桃身世,感动道,“还好有你在,不然小屁桃还得受苦。”
说着,她又看向迟炀,故作严肃道:“炀炀学到吗,男人最重要是心灵,从恋爱走到婚姻实际上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过程,像琅琅这样人帅心善男生,就算现在还没谈恋爱,肯定也会有好多女生追他。”
迟炀闻言,脸上万年不变笑容僵下,太阳穴微微跳动,但还是笑着说句:“学到。”
堂嫂加班,回来得晚。家人坐在沙发上说会儿话,堂哥和堂嫂就带着女儿上楼,过三人世界去。
余淑慧时刻注重心态保养,素来最喜欢和年轻人来往,她拉着两个大学新生聊好久天,又跟屁桃玩会儿,惊讶地称赞道:“好久没见过这乖小狗,比张阿姨家那只贵宾犬还温和。”
屁桃乖乖趴在地上任撸,它是第次来这里,有点认生,但完全不躲人,可能因为这个家人都有种熟悉气味。
迟炀伸出脚尖,勾下屁桃下巴,俯视道:“小子,夸你呢,给点反应。”
屁桃迅速别过脸,只给迟炀留下个高冷后脑勺。
余淑慧继续她“过来人”爱情经验,斩钉截铁道:“敢打赌,琅琅恋爱定会比炀炀长远,并且比炀炀结婚早。”
迟炀下意识地看眼凌琅,发现凌琅始终是副事不关己模样,认真地和屁桃玩耍,甚至还在余淑慧下总结性发言之后,微不可见地点下头。
为防止伯母发散,迟炀只好亲自反驳道:“不会伯母,他就算结婚,也只会和起结婚。”
余淑慧笑道:“你要是能有这个决心,那也不错,倒是也想次性给两个大侄子办婚礼。”
晃到九点,余淑慧也不留两个孩子说话,放他俩回房间,她为凌琅准备房间还是原来那个——迟炀隔壁。
余淑慧略有些不悦道:“别欺负小屁桃,像你这种对小动物没耐心人,女孩子是不会喜欢哦。”
迟炀扬起唇角:“没关系。”
男孩子会喜欢就行。
他说着,看向凌琅,眨眨眼。
凌琅拒绝和他“眉目传情”,蹲下身,把手放在屁桃背上和肚子上,屁桃立刻在他双手下欢快地打起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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