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很激动,上手想要抓住他手臂,方霁反应迅速掰过他手腕,把那人攥得吱哇乱叫。
开什玩笑,打不过小昼,他还打不过别人吗?
方霁脸严肃:“要闹事出去打,别在店里。”
结果对方先呜呜哭起来,把方霁吓跳,头皮发麻,转头上楼求助于老板。
池杰为此拿这事笑话他整整大半年,“你没见过同性恋啊?”
可那是他错。
纪时昼朝他发脾气也是应该。
第二次接吻是在来到曙城年后,有人坚持不解给他发消息,早安午安晚安持续个月没有断过。
方霁不懂得拒绝,谁来找他要微信号他都给都通过,但都不回复。
除纪时昼。
方霁耳朵早已红透。
更深层次更复杂情感他想都不敢想,手机也不常摆弄,最多就是发发消息听听歌,后来连听歌都省去,每天钻研菜品。
他连初吻都是跟纪时昼。
十几岁少年人对什都存有好奇,他们接吻是最原始试探,方霁至今想不起是谁先起头。可能两者都有,因为谈到没有和女生交往过,牵手、拥抱、接吻,他们样样地试。
尽管从没和别人如此亲昵,但方霁也不傻,知道这和触碰女孩儿完全不样。因为在他眼前是个少年,纪时昼高二起就长得比他高,“少年”词用在他身上,有种新树抽枝发芽,向上生长蓬勃之意。
方霁第次从别人口中听到那个词。
方霁真没有。
这种事怎可以发生?
男喜欢男,这分明不正常。
那阵子方霁草木皆兵,往日在公寓两个人睡张床再正常不过,搂搂抱抱也很正常,因为小昼睡觉不老实,半夜会自动缠上来。但他第次知道有人天生喜欢同性,这比在公众场合舌吻更让他觉得羞愧,也明白
他把纪时昼放在置顶位,捣鼓半天设置专属铃声。
池杰调侃说你们俩这样不对劲啊,方霁还不懂哪里不对劲。
后来知道。
因为直给他发消息人是个体重200斤男人,个月后傍晚到方霁工作地方堵他,质问他为什不回自己消息。
“看不上可以直说。”那男人操着口南方口音,方霁越听越迷糊,直到那人走近,他防备着,“抱歉,现在已经关店,不接待客人。”
他们在闷热天气里偷个不该发生在彼此身上吻。
方霁想不起更多细节,只记得热,无尽热气与探进自己口腔热不同。前者是触感,后者是品味。
那是个暑假。
那个暑假过后他们就激烈地大吵架。
方霁甚至不敢去回忆,回忆是有味道,会瞬间把他抛回那个汗津津午后,争执和放狠话环节里他表现像只被遗弃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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