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捏造?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哲人:那,你为什会大发雷霆呢?
青年:那是因为生气呀!
哲人:不对!即使你不大声呵斥而是讲道理话,服务员也应该会诚恳地向你道歉或者是用干净抹布为你擦拭。总之,他应该也会采取些应有措施,甚至还有可能为你洗衣服。而且,你心里多少也预料到他可能会那样做。
尽管如此,你还是大声呵斥他。你感觉讲道理太麻烦,所以想用更加快捷方式使并不抵抗对方屈服。作为相应手段,你采用“愤怒”这种感情。
青年:昨大下午在咖啡店看书时候,从身边经过服务员不小心把咖啡洒到衣服上。那可是刚刚下狠心买件好衣服啊。勃然大怒忍不住大发雷霆。平时从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唯独昨天,愤怒声音几乎传遍店里每个角落。想那应该是因为过于愤怒而忘记自吧。您看,在这种情况下,“目”还能讲得通吗?无论怎想,这都是“原因”导致行为吧?
哲人:也就是说,你受怒气支配而大发雷霆。平时性格非常温厚,但在那时却无法抑制住怒火,那完全是种自己也无可奈何不可抗力。你是这个意思吧?
青年:是。因为事情实在太突然。所以,不假思索地就先发火。
哲人:那,们来假设昨天你恰巧拿着把刀,生气便向对方刺过去。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能辩解说“那是种自己也无可奈何不可抗力”吗?
青年:您这种比喻也太极端!
青年:不,不会上当,绝不会上当!您是说是为使对方屈服而假装生气?可以断言那种事情连想时间都没有。并不是思考之后才发怒。愤怒完全是种突发式感情!
哲人:是,愤怒确是瞬间感情。有这样个故事,说是有天母亲和女儿在大声争吵。正在这时候,电话铃响起来。“喂喂?”慌忙拿起话筒母亲声音中依然带有丝怒气。但是,
哲人:并不极端!按照你道理推下去,所有盛怒之下犯罪都可以归咎于“怒气”,而并非是当事人责任。你不是说人无法与感情抗衡吗?
青年:那,先生您打算如何解释当时愤怒呢?
哲人:这很简单。你并不是“受怒气支配而大发雷霆”,完全是“为大发雷霆而制造怒气”。也就是说,为达到大发雷霆这个目而制造出来愤怒感情。
青年:您在说什呢?
哲人:你是先产生要大发雷霆这个目。也就是说,你想通过大发雷霆来震慑犯错服务员,进而使他认真听自己话。作为相应手段,你便捏造愤怒这种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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