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不吃就不吃!
好家伙这哪是同桌啊,这他妈整个一恋爱状态。
路小川抱着胳膊
他能跑,但从小就装作不能跑,体育成绩永远是全班倒数。
电视上直播田径比赛他绝不看,爸爸的奖杯奖牌他不稀罕。他憎恨这项运动,跟他妈妈同仇敌忾地憎恨,向跑道吐唾沫,剪坏爸爸的运动背心,藏起爸爸的跑鞋,只因为他懵懂地意识到,对爸爸而言跑步比妈妈和自己更重要。
每年的生日愿望他都许同一个,那就是希望爸爸能退役回到老家来,代替妈妈出席自己的家长会。后来这个愿望实现了,他爸意外伤退,那团熊熊烈火就此熄灭。
他爸再也不跑了,整天酗酒、讨薪,像祥林嫂一样见人就提当年勇,痛骂教练跟省队对自己不公平,不肯给伤病累累的老将一次机会。
孟野却爱上了跑步,义无反顾。也许是想试试看自己行不行,也许是想代替另一个人看看至高处的风景,证明牺牲不是无谓的。
“这么有决心?”
“你以为我开玩笑呢。”孟野说,“练了这么久好不容易出成绩,这次省锦标赛我参加定了,谁拦都没用。”
庄绍低头往他脚后跟看了一眼。
跑步有这么大的魅力吗?庄绍不能理解。在他看来跑步只是一种消遣,当然像孟野这种具备赛级水平的又另说,但比赛一般也是为了升学,跟物理化学竞赛没两样。
他问:“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跑步?”
操场上只看到路小川,老杨问:“孟野呢,病了?”
路小川贼笑:“以死明志呢。”
“神经!”老杨拂袖而去。
庄绍今天要做的题特别多,不仅有常规的,还有师太单独留给他的竞赛题。
九点半从题海中抬起头,旁边的人已经快不行了。
他把头埋下去,趴在课桌上不吭声。庄绍将面包喂到他嘴边:“吃一口,给我个面子。”
路小川训练完回来,路过后门不经意往里一瞥,差点儿没长针眼!
吃点儿吧依萍。
不吃不吃我不吃!
吃点儿吧,你不吃饭我心疼啊!
孟野说:“基因决定的,我爸就是中长跑运动员。”
原来是子承父业。
“所以你从小就喜欢。”
孟野摇头:“不,我打小就不喜欢。”
小时候他最烦的就是跑步,因为这项运动让他爸长年在外,不是集训就是参加比赛,一年到头见不了几回面。
庄绍掐他人中:“坚持就是胜利。”
“去你的。”孟野有气无力地翻白眼,“你来饿两顿试试。”
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可以不恋爱,不能不吃饭,少吃一顿都不行。
担心他真的撒手人寰,庄绍到小卖部买来一盒牛奶、一个豆沙面包,牛奶插上吸管,面包撕开包装袋,递到他手里。
“不吃。”他扭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