攥着孟野手指尖,庄绍暗暗发誓。
他这是给自己立下军令状,也
庄绍边忏悔,边回味。
在欺负自己喜欢人,庄绍想,不是个东西,混账王八蛋,在现代就该社死,被同学们、街坊们唾沫淹死,在古代就该五马分尸!
不是个东西,怎做得出这种事。
还没表白就擅自采取行动,趁人之危,欺负孟野,也许拿走是他初吻。他连姑娘手都还没摸过,就先摸过嘴,连姑娘嘴都还没尝过,就先尝过口水。
可是能怎办?
有次机会。
孟野不吭声那就是同意意思。
庄绍脸灼烫,呼吸混乱,人都开始不清醒。这回他胆子大很多,抱着孟野转个向,把孟野身体压在墙上,感觉孟野腰柔软好握,感觉自己在欺负个无力反抗人,罪恶又刺激,太阳穴血突突直涌。
他盯着孟野,忽然孟野唇微微分开,他急忙亲上去,严丝合缝,辗转数秒后停止,心嘭通嘭通地跳。他尝到孟野嘴角残留白酒味道,感觉那两瓣软唇像外套样把自己包裹起来,又像有魔力,吸引着他更进步。
他都不敢呼吸,唯恐打乱节奏。
他妈就不是个正人君子!庄绍忽然自,bao自弃。
王八蛋,小人行径,说不定这还是遗传,就跟那个没见过面爹样,大脑受下面支配,自己管不住自己。可是刀架脖子上也得说,忍不住,就是喜欢他,特认真,况且会对他好,他要天上星星都给他摘去!
庄绍鼓作气,又拉起孟野手揉下!
其他人要唾弃就唾弃,要瞧不起就瞧不起,管他妈三七二十,做就做。哪天他知道要杀要剐随便,要是为自己辩解句庄绍名字就倒过来写。他要怎样就怎样,这件事他说算,随他高兴,他让死就投胎去,反正命攥他手里。
不过如果万,是说万,他也喜欢,他就是全世界。
孟野唇还没合上,中间开着条窄缝,像开着道门,诱引着邀请他进入。庄绍心横,闭眼探入点舌尖,触碰到硬物瞬间险些失守,几秒钟失神后才反应过来那是孟野牙齿,细密、整齐牙齿。
但庄绍不能也不想再深入,那样太无耻,太不尊重孟野。他是混蛋,但还不至于做到舌吻那步。他口中分泌出好多唾液,只能颤抖着收回舌头,最后吮孟野上唇唇峰下,退开。
孟野唇色殷红,表面还覆着不明液体,发型也凌乱几分。
庄绍看着这样他,看着他浓密睫毛发呆,闻着他鼻腔呼出酒味沉默,再沉默,接着牵起他食指揉下自己唇。
这种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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