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九州地界,玉馨书院不远之地,怎会有魔族?
“咦!”那魔族惊讶望着钟应,“哪里来混血小崽子?”
钟应用仅剩力量,巴掌将人劈开后,夺命狂奔,却被脚踢中,撞倒几张桌子,疼倒抽冷气。
拥有双竖瞳魔族提起他,目光阴冷如毒蛇,就要拧断他脖子时,被先前魔族拦下来:“别杀,这小崽子估摸着是在修真界长大,被教傻,等们事情办完之后,把他提回魔族,看看能不能激出几分凶性。”
“若是耽误风月君事,连累,就砍死你族几个小子泄愤。”
他当二十年道修,时间有些无法接受自己成魔族。以往他还能告诉自己,他跟道修没什差别,现在却再也无法欺骗自己。
他!就是魔族!
继续待在便宜爹爹身边,只会害他。
离开玉馨书院后,因为无法使用灵力,钟应跑几天,也没跑出多远,只能在家小客栈休息晚,在继续东躲西藏。
以往他住客栈,都是大大咧咧坐在二楼最好位置,点最名贵菜,听着台上小曲,这次,却早早进屋,紧闭门窗,吃食都让人送进来。
钟应梦到前世离开剑塔之后事。
那个时候,他年岁比如今稍大些,因为咬神君尸骸口,魔族血脉苏醒,激发神通。
初初得到神通之时,他不仅无法控制血脉,连灵力也无法使用,乍眼看去,像位魔界最低等魔族。
除脸好看些,双眼睛是金色外,便在无出奇之处。
钟岳接他出剑塔时,他根本不敢让便宜爹爹见到他样子,因此以斗笠遮掩容颜,然而黑纱能掩盖金色眸子,却无法遮掩他身上魔族气息。
钟应被扔在地板上,又被提包裹般,被魔族抗在肩膀上,领回藏身之地。
大概以为他只是“手无缚鸡之力”人魔混血,那些魔族没把他当回事,就让他干杂活。
所谓杂活,便是提着具
金乌西沉,晚霞绚丽至极,猩红似血,连空气都弥漫着血腥味。
钟应察觉到不对,推开房门,看到满地尸体。
血液从店家身体溢出,形成个小水洼。
而罪魁祸首揪断条手臂,咬口血肉后,嫌弃扔至边。
是魔族!屠客栈是魔族!
原本该扑上来抱住他钟岳呆在原地,楞楞瞧他许久,念出个名字。
“逐晏……”
随后,捞起他缕长发,发丝青墨,并非血红之色,钟岳方才恢复正常,拉着钟岳离开剑塔时说道:“心肝儿子,从现在起,你住在剑岛,跟住在起。”
钟应心绪繁杂,默不作声。
之后,他趁着个空档,直接溜出剑岛,离开玉馨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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