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难归 > 第13章 《爱情故事》

第13章 《爱情故事》(3 / 4)

没要钱,因为爱他

他说

都不要,因为爱他

都不要,因为爱他

都不要,因为爱他

次和人睡觉

次和人X交

他只有这个客人

次也没有更多选择

第二天醒来

入行两个月

他成最无能职业者——

贞操还在

钱已经没

……

腿,笔直小腿,秀气脚踝绑着水晶高跟鞋系带。那鞋跟和这个人样又细又长,拉得整个人像条在春风里摇曳纤细柳枝。

这背影让陆明臣咽口唾沫。虽然他讨厌看男人穿女装,但些更深层次喜好骗不人,他就偏爱这种纤细柔美男性。

男人在灯光里慢慢转过身,头发用白色羽毛头饰服帖地包裹起来,露出张完整、画着白面妆脸。连眉毛和睫毛都涂白,只有咬唇地方涂着点鲜艳红,和右眼下方两滴水晶贴作眼泪。

他眉眼低垂地站在舞台中央,似乎并没有要和观众们交流打算。但他仅仅只是站在那里,不是靠这衣服和妆容,仅仅是那种神情和姿态,就让人看到种性感纯洁和魅惑温柔。

陆明臣也自然明白这人受到追捧原因。皮相好不如骨相好,陆明臣不是没见过美人,但这样骨相和气质,就是天生尤物。只是他面部轮廓、他身材、他右侧面颊上水晶泪珠,都让陆明臣有种莫名熟悉感,好像在那儿见过,甚至碰过,以至于他能想象出那片后背触感。

……

台上人那样幽怨地唱着、叹息着,仿佛哀叹是自己人生。朝醒来,什都没有,没有钱,也没有爱。他又是那样美丽,那样性感,那样惹人怜爱,让

客人已经离开

都没留下

都没留下

朋友问他赚多少

他说

这把熟悉嗓子,这略有些变调但听过无数次温柔声音,意识边缘东西猛然清晰起来,那只转身便消失手机又重新回到手里。

陆明臣难以置信,他死盯着大屏幕里那个正在唱曲儿男人,他不相信,这个人,怎可能是他丈夫?

他死死盯住他。

随着演唱投入,台上人对着朝着舞台无数个镜头烟波转,施施然转圈,然后垂下眉毛,接着唱到——

朋友塞来客人

但他并没有觉得这感觉很好,相反,觉得有些焦躁。他好像忘记,什东西就在意识边缘,伸手就能触碰到,像每个顺手撂下便消失手机。

萨克斯低沉忧郁前奏响起,打断陆明臣思绪。

舞台周围灯光渐渐亮起,Tita身后是整个伴奏队,他走过去扶住话筒支架,开口是把沉郁温柔男人嗓音——

他爱个人

是他客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我叫林洛清,今天我穿书了,但是我一点都不慌,因为我对这本书的走向十分清楚,我一定可以利用剧情优势走向人生巅峰,成为人生赢家的! 咦,那边那个偷瞄我的小孩儿是怎么回事?他怎么会出现在我家?还用三分哀怨五分不满两分不甘的复杂眼神看着我。 “小孩儿,你叫什么名字?”我温柔的问他,力求让他感受春风般的温暖。 小孩儿一脸狐疑,十分冷漠,“林非。” 操!!!这不就是书里的冷面阎王,幼年备受舅舅折磨,成年开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汉祚高门

衣冠正伦
沈哲子来到东晋初年,化身江南豪宗之子,良田万亩,家财万贯,仆役成群,起点罕见之高配穿越,可惜老爹是个造反惯犯。衣冠南渡,五胡乱华,华夏之哀曲,汉祚之悲歌。世家大族不靠谱,北伧南貉,两窝坏种,只求苟安。神州沃土汉家地,岂容胡虏作文章!穷我一生,要建一支杀胡虏、复神州、兴汉祚的北伐义师!
唐夏自小跟随国医圣手的外公学习中医,因为天赋惊人,被系统绑定,为了推广中医文化努力奋斗。大学毕业后他回到老家,继承了外公的中医门诊,以救死扶伤为己任,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每一个需要救治的生命都会被他高超的医术拯救,最终让全世界见识到中医文化博大精深。国粹越千年,医道汇百川,中医文化,薪火相传。

信息素依赖症

飞翔的大白熊
向渡穿到自己和死对头同人文里。睁开眼,发现自己的对头躺在身边,然后发现自己屁股疼!禽兽!更是听说文里他和边沣是亲亲密密恩恩爱爱甜甜蜜蜜的模范夫夫,一生一世一双人。嘶……向渡拿烟的手微微颤抖。可,爽到是挺爽的。然而——享受了半个月,在向渡体验过完美夫夫生活,对边沣的信息素近乎产生了依赖后,向渡又穿回来了!!穿回来一周后向渡弯了,分化了,从beta分化成Omega。最蛋疼的是,信息素,也戒不掉了。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最新小说: 沉默的永和轮 穿成虫族对照组的渣雄虫 遗世话晴秋 oh~这该死的兄弟情 我养的纸片人超好氪 嫁了一个老皇帝 平生相见即眉开 维持女配的尊严 谨遵医嘱 未完成的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