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王国首都利尼市街头,群小孩拦下风棘轮椅。
他们个个打扮成小骷髅模样,在脸上涂满白色颜料,漆黑衣服上画着骨架,腰间还像模像样地挂着小木剑。
风棘木着脸从口袋中掏出把糖果,分给小孩们。他们欢呼声,跑去寻找下个受害者。
这是仲夏夜庆典,人类依照习俗穿上奇装异服,小孩子们还可以正大光明地向大人讨要糖果。
幸亏风棘有所准备,否则可能会落下个小气鬼名声。
“《不死人》明明是老少咸宜漫画!大人也爱看!”弟弟据理力争。
“《黑暗恋人》也是男女都看!你不知道狼人有多少男粉!”茱莉娅理直气壮。
两个人同时转向班克斯夫人。
“妈妈,你觉得哪个比较好看?”
班克斯夫人优雅地倒着红茶。“比较喜欢《胖达曼》。”
他们总是会为些鸡毛蒜皮事情把彼此脑子都打出来。
弟弟昂起头:“当然是《不死人》!”
班克斯先生继续震惊:“那又是什?!”他快要跟不上时代潮流!
弟弟骄傲地说:“《不死人》是部漫画,和《胖达曼》样,讲述超级英雄保护人民、拯救世界故事!”
《不死人》主角本是数百年前位勇者,他为保护座城市,与宿敌“暗黑大法师”展开生死搏斗,最终壮烈牺牲。
他现在大大小小算个名人,还是得注意下自己形象。
风棘握住轮椅摇杆,操纵着这台由魔力驱动机械向街道彼端滑去。
轮椅是矮人族新发明。无需手摇,通过摇杆就能简单操控,省时省力,速度最高可以达到每小时25公里,比马车还要快。
当初青叶要把这台轮椅作为礼物送给风棘时候,风棘还有些
“妈!!!”
班克斯先生无助地看着他孩子们。
都没有人问问他意见吗?他已经被无视吗?这就是和孩子们产生代沟中年男人日常吗?
***
“你好,是超级英雄不死人,黑夜守护者,犯罪克星。给50银币,助战胜暗黑大法师。”
时至现代,某天勇者突然从坟墓里爬出来。数百年时光已让它化作白骨,成只如假包换不死生物。
他身体虽然已经化作魔物,但他心灵仍旧高贵勇敢。他披上密不透风斗篷和面具隐藏真容,行走在黑夜街头,制裁罪恶,保护平民。人们不知道他真名,于是赠他个绰号——不死人。
他击败邪恶博士、冷面,bao君、疯狂女妖等等反派,并逐渐揭开暗黑大法师阴谋……
茱莉娅轻嗤声:“《不死人》最近是挺流行,很受‘小孩子’欢迎。”
她故意强调“小孩子”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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