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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四年(2 / 5)

就这样,王庭征途,以近乎不可思议猛攻拉开帷幕。

魔王贯酷爱依托于精锐骑兵急行军,连夜踏冰河、攀雪山都是常有事,而这次更加恐怖。

三天,整整三天几乎不眠不休,却又计算得堪称冷酷疯狂奔袭。

锣声敲,骑兵卸马,在沉默中迅速进食休整,锣声再敲,无论吃没吃饱都要上马行进。

夜晚,漆黑不见五指。魔王命令士兵在马鞍上挂起小小铜灯,就凭着萤火般微弱光芒摸瞎狂奔,只有凌晨时分才能有几

兰缪尔换下平日里宽松白袍,披挂轻甲,银灰长发如魔族出战时那样编成厚辫,系着骨片绳。

他踩着金属马镫,攀上远远比自己高大角马,稳稳地坐上鞍鞯。抬头时眼尾那枚鳞片凛凛闪光。

“驾。”

披着铁甲角马奔跑起来,带着纤弱人类骑绝尘。兰缪尔马很快掠至阵前,与魔王并驾齐驱。

昏耀在风中回头,夸句:“学得不错。”

说完,魔王忽然奇异地沉默下,低头亲吻人类唇。

兰缪尔:“?”

“要知道跑。”昏耀补完这段话。

说罢,魔王扬长而去。留下兰缪尔站在原地,迷茫地摸摸自己唇角,心想:看来王很喜欢人类这种亲吻。

隔着老远,几个魔将撇撇嘴,指指点点。

在王庭要地,不放心。”

兰缪尔:“……”

昏耀:“你还是得跟着。”

……

两天之后,王庭军队启程,战士们离开家园。

兰缪尔:“吾王教过。”

从前,圣君在人间时虽然也学过骑术,但真正骑马机会并不多,也没有跟随军队出征经验。

但魔王酷爱骑马,骑术尤其精湛,前两年闲没事溜人类时候,就骑着马带兰缪尔到处跑。草原、山崖、冰湖、深林……

兰缪尔又好学,几年下来,骑术进步飞快。

连昏耀都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确实是个被神眷顾天才。

“哼,迷惑吾王人类……”

“装模作样人类……”

“等着瞧,不出三天,人类就要哭着求王放他回去!”

“别不说,人类孱弱躯体,怎可能跟着魔族勇士们长途骑马?”

——仅仅片刻之后,他们愣愣看着跨上角马人类,傻眼

角马嘶鸣,祭司们敲起战鼓,烟尘滚滚而起。

出征前,魔王亲手为人类穿上贴身链甲,用护腕束紧袖子。

昏耀低着头,而兰缪尔微微仰头。魔王鳞爪环过纤细脖颈,在背后扣好锁扣,最后从自己胸前取下骨钥,若无其事地套在人类脖颈上。

兰缪尔吃惊,把握住昏耀手腕:“吾王!”

昏耀将他手指慢悠悠掰下来,说:“戴好。遇到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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