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惯手。
水时刚要将小白狼拽着耳朵扯过来,就见它已经有所察觉,摇头摆尾走过来,与水时隔着段距离,却去攀附符离,蹭着符离坚实小腿“呜哩哇啦”发嗲。
符离最后拎着它走到狼王巢穴,伸手探,便摸出颗很饱满烤红薯。他金色眸子很亮,像投进祖地中金光闪闪潭水。
“别气,留个,给你。”
在这样细枝末节中,水时逐渐理解东山造物,理解符离家园,他越走近符离,便越爱他。
他像是群山儿子,苍穹子孙,有个自由又热烈深沉灵魂,在绵延生命洪流中,抵护着自己,之死靡它。
作者有话要说:
来!还要小作文,上篇也没多少人看啊!写小作文伤脑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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