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高马大,头发金黄。简直像牛样。估计三十五岁左右。两只眼窝下都有皱纹。”“往下讲。后来呢?”“唔,他们俩大约是九点过后进店——挺早吧;那个时候还没有什人呢——”希克干咳下,“他们俩坐下后,格里姆肖点烈酒,那个女什也没要。不多会儿,两个人拌起嘴——看来两人经常吵闹。没搞清他们俩在争些什,不过听到那个女人名字——莉莉,他这样称呼她。好像是男硬要支使她去做什事,可她不干。她说着说着,不知怎闹翻,扬长而去。他十分激动——在那儿自言自语,又坐五分钟或者十分钟,也离开。知道就是这些,探长。”“莉莉,人高马大,头发金黄,唔?”探长摸摸自己小下巴,深思起来,“行啦,巴尼。星期三晚上以后,格里姆肖还来过吗?”“没来过。敢起誓,探长。”希克脱口而出。“好。你走吧。”希克跃而起,轻松地走出办公室。“要来抓金发女郎这根线吗?”韦利咕哝道。“赶快搞清楚,托马斯。她可能是他在进监牢之前交往或姘居什情妇。既然他们俩吵起来,那正说明她决不是个他在出狱之后仅仅天就随便找上不相干人。你去查查他档案。”韦利走出房间。他回来时,推进来个面孔白皙年轻人,此人眼露慌张神色。“探长,他叫贝尔,是本尼迪克特旅馆夜班办事员。走呀,走呀,笨蛋,又没人要吃掉你。”他把贝尔按在椅子里,居高临下地望着他。探长挥手让韦利走开。“好吧,贝尔,”他和气地说道,“咱们大家交个朋友吧。们只是要打听点儿小事。你在本尼迪克特旅馆值夜班有多久啦?”“四年半,先生。”此人坐着,手里玩着自己毡帽。“九月二十八日以来,你直上班吗?”“是,先生。个夜晚也不缺——”“你认识有个叫阿尔伯特·格里姆肖客人吗?”“认识,长官,认识。报纸上说,这个人在第五十四大街教堂墓地里发现被人杀害。”“对呀,贝尔。你回答得很好嘛。是你给他登记吗?”“不是,长官。给他登记是日班办事员。”“那你怎会认识他呢?”“这事说来可滑稽啦,长官。”贝尔局促不安减轻,“他住在旅馆那个礼拜天晚上,发生某件——唔,扑朔迷离事情,这就使记住他。”“是哪夜?”探长忙问,“什事?”“他住两夜之后。上星期四天晚上——”“哈!”“哎,长官,那夜有五个人来找过这位名叫格里姆肖人!并且都是在半个小时之内。”探长非常老道。他向后靠着,撮把鼻烟,就仿佛对贝尔话满不在乎似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