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我们,在这一天的夜里——星期三夜里,深更半夜的——他看见布莱特小姐到书房去进行翻查。这样,佩珀就亲口供认了那天夜里他没睡;我们不难设想,他是在布莱特小姐离开书房之后,去干那件埋尸的勾当的。“这就跟弗里兰太太反映的情况对得上号了,弗里兰太太曾见斯隆在那天夜间到墓地去过。斯隆谅必是觉察出佩珀在这房子中形迹可疑,就暗中窥察,看到了佩珀的所作所为——包括埋藏尸体和攫得遗嘱——从而知道佩珀是个杀人凶手……至于杀的是谁,那个时候乌漆墨黑,斯隆也许看不清楚。”琼不寒而栗。“那——那样一个俊秀的青年。真是无法置信啊。”埃勒里严肃地说:“这给你上了一堂无情的课啦,布莱特小姐。对于确有把握、确凿无疑的,那就一往直前、义无返顾吧……我讲到哪儿啦?对!到了这时,佩珀自以为万无一失了;尸体已经埋掉,谁也不会想到要去寻找这个人。可是第二天,当我宣称遗嘱可能已被塞进棺材,建议掘墓开棺的时候,佩珀脑子必定顿时炸开了。他此时已无法阻止谋杀案的败露,除非回到墓地再把尸体取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得把一切都整个儿推倒重来;这要冒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出现了一件谋杀案,未必对他没有用处。所以,既然可以在卡基斯家通行无阻,他就布置了一些线索,让那死人——我指的是卡基斯——充当杀人凶手。他对我那套推理方法也有所掌握,就故弄玄虚地来对付我——他并不留下显而易见的迹象,只造成一些蛛丝马迹,他隐隐知道我对这些蛛丝马迹是不会放过的。他之所以挑选卡基斯来充当‘凶手’,可能是出于两个原因:第一,这样一个结论,跟我的想法一拍即合;第二,卡基斯已死,随便佩珀怎样摆布诬陷,他都不会否认的。还有,再讲得完整些吧——如果这一结论被接受的话,不会使任何一个活人受到冤枉;因为,请记住,佩珀并非杀人成癖,硬要置人于死地。“唔,正如我在一开始就已指出的,除非佩珀知道诺克斯先生由于藏有赃画而必不肯招惹是非自认是那天晚上在场的第三者,他就不可能制造那些针对卡基斯的假线索——佩珀针对卡基斯所伪造的假象之一就是,那天晚上在书房会谈的实际上只有两个人。然而,要能知道诺克斯手中有那幅油画,他就必须是格里姆肖的同党,这一点我以前已阐述多次了;因此,在那个访客众多的夜晚,随同格里姆肖进入旅馆房间的那个不知名的人,必然也就是他了。“布莱特小姐无意之中拆穿了所谓卡基斯是凶手的假相,她回想起茶杯情况前后不符,并且向我们作了汇报,佩珀当时必定感到兜头一盆冷水。但在那同时,他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