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走到阳台,楼大厅光晕到后面花园,土豆正围着喷泉转圈跑,“回宿舍?”
“还没。”那边窸窸窣窣,李迟舒在收书,“正准备回去。”
“给你带烤羊腿吃吗?”
“……也没有。”李迟舒马上又说,“回去就吃。”
瞥向自己放在沙发上黑色斜跨包,叮嘱他:“早点吃。吃晚明天早上会肚子痛。”
答不出来。
也想知道,为什上天不公,派他来人间受苦。
突然,他放下酒杯,站起来盯着看很久,说:“沈抱山,你长白头发。”
或许就是这根白发,使李迟舒意识到这个家里并非只有他个人在受折磨。这根白发加速他离开决心。
可从未觉得自己在为他衰老。
和试试?”
李迟舒少年情怀从那时起才得见天日,却成为跟他苍老开始。
大概是完成最后个执念,李迟舒渐渐发现,即便他拥有沈抱山,拥有年少时所无法拥有切,他仍旧对过往孤苦难以释怀,贫土之上覆盖新泥,也拯救不野草干枯根茎。
他浸润痛楚太多年,要把过去连根拔起,唯有毁掉自己。
李迟舒开始惩罚,用难以计数夜晚里他背对切独自蜷缩在床上枯瘦脊骨,用他那双时常对着窗外万千灯火迷茫眼睛,让眼睁睁目送他游离在世界之外却无能为力。
包是BURBERRY织面包,全黑色,容量大。倒也不图装书,主要给李迟舒带吃方便。高陪妈逛街为凑单随手拿,换以前年到头背不几次。现在天天背,主要是由于李迟舒曾经跟在家看电影时,指着屏幕里穿帆布鞋台湾高中
那爱他,爱怎会使人衰老呢。思念才会。
为他守灵那些夜里,每照次镜子,都觉得自己老去十岁。
那样老去并不会令惶恐,反倒企盼着,如果真是这样,那每过夜,是不是离见到他日子就更近些。
有点想他。
从浴室出来拨通李迟舒电话,听筒只响声,就被李迟舒接通,他嗓音轻缓而稚涩,是十七岁人才有生长气:“沈抱山?”
那年大年三十,他趁不注意喝些酒,那双祭悼死在十几岁时李迟舒眼睛回到他身上。
他拿着酒杯坐在窗台边,城市里霓虹灯在他眼底流动。李迟舒只用侧影对着,轻描淡写地说:“感觉快要走不下去。”
抢夺他酒杯手停在半空。
接着他转过来,眼里瞬有水光,李迟舒每每打算跟这个世界告别时见到就变得很难过。
他用孩童般不解和惘然目光看着,问:“可是沈抱山,人这生,不该越过越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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