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沈大人(吐血):破防,这次狠狠破大防
笨蛋榛榛(无辜):被亲下,应该也叫肌肤之亲吧,嗯嗯嗯!
“不是,不要”、“和蒋蕴玉有肌肤之亲”、“不该到最前头去看你游街”
眼前是横陈在白玉上青红淤痕。
沈雁清从未想过旁人口中对他忠贞不渝纪榛竟有日会背叛他。
个红杏出墙、身带铁证妻子,他该毫不犹豫地休弃赶出府,管之是生是死。
世人皆懂得趋利避害,没有人能饮下这样屈辱,可颖悟绝伦沈雁清却明知吞咽是会将他腐化剥蚀穿心鸩毒仍仰面痛酌。
清问:“后悔嫁与?”
纪榛胡乱摇头,沈雁清蹙着眉还未松半分,听得纪榛抽噎着说:“当年不该到最前头去看你游街”
甚至是否认与沈雁清相遇。
便是那惊鸿眼,种下孽缘。
沈雁清眉心狠跳,猛然松开纪榛,唯恐心魔横生做出无法挽回之事来,不敢再继续谈话。
他高傲、端静、明智在情爱面前不堪击。
任沈雁清是大雅君子,亦或是顽钝俗人,情字册里,众生平等。
他又冥茫地往前迈几步,胸腔阵剧痛袭来,再也无法强装镇定,踉跄着猛地呕出口浓郁心头血。
清夜无尘,蟾光如银。当年不肯娶春风,直叫明月照他人。
饮不尽,多少痛。
他居高临下冷视着蜷缩纪榛,维持最后丝体面,语调平缓,“不想蒋蕴玉和纪决出事就好生在此反省,若再不守本分,休怪斩尽杀绝。”
纪榛满脸泪渍,吓着慢慢躲进被褥里。
沈雁清大步离开主厢房,院外奴仆早早被打发走,空无人。
猖狂风拍打着他宽袍与乌发,他抬走到浸满银月庭院,脚步渐缓,直至难以动弹。
耳边回荡着纪榛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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