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啊。”
乔奉天破天荒开全家里灯。
他从卧室里取条簇新裤子让林双玉换下,宽松柔软,全棉好料子。他把干净只裤腿夹在腋下,脏截攥在手里,低头站在池子边上,开温水圈圈轻轻地搓揉。
衣上味道遥远陌生,又仿佛就藏在心底触不可及深处。
泥点子很容易洗,干涸
或者只要……
言而总之,这个喜欢,不对,不好,不够有立场。
乔奉天把脸抬起半来,露出双眉睫。他手掌来来回回翻覆;手掌细白,手心则更白,目光在白与更白间流转,比较着不同密密纹路。
最后把脸抬起来,站直身子,转转酸麻小腿。
上到最后层时候,没来由脚步轻松,像明确某些事儿,掀开那层覆着薄纸——好也好坏也好,就这状况,就这回子事儿。
奉天想不明白。
他只知道自己当时是在强自镇静,强做思疑样子,强按下自己心里立刻擂鼓似咚咚心跳。乔奉天甚至害怕那声音会透过骨传导,传到郑斯琦耳朵里。
酥酥麻麻像被羽毛尖儿下下勾着颈子后头,被人轻轻贴着在耳边温柔说句话。
乔奉天和别人不样,他天生会对男人怀有不能明说异样心思。即便去刻意隐藏,去强自压抑,也不那容易就能不着痕迹。那东西是荷尔蒙,是多巴胺,是他被人诟病最深“本性”。
个男人身上任何点可以吸引异性优点,都可以让作为同性自己心动不已。他可点儿都没办法控制。
可看见家门口站着林双玉时候,那点儿轻松又被掌猛按进水里,沉底儿。
“阿、阿妈?”
林双玉涤纶灰衣灰裤,排塑料圆扣从尾至领拧整整齐齐,裤管上打片不打眼黄泥点子,脚下双三四寸大黑绒面纯色布鞋。黑白掺半短头发缕缕抿好在脑后,箍个脱漆铁质发圈儿,嘴角顺着眼睑松弛方向,同默不作声地下垂。
林双玉在黑里,像条投在墙上斑驳窄短影,乔奉天瞬以为是他眼花,是他错觉。
直至靠近,她哑哑出声儿,才知道不是。
何况他那优秀,那温柔细致,博学而有风度。连他自己都耻于去提年少那个不成器自己,隔着他现在模样去回望,都显得如此丰富而有疏涩魅力。
其实像他这样只会低头走路普通人,会喜欢上像工笔以墨勾出来似郑斯琦,是多正常件事。只可惜旦发出动作对象错,往往佳话会成笑话,水到渠成会变成荒唐荒谬。
只要自己不是个男人。
或者只要他也是个同性恋。
或者只要自己心动,也别说,也别让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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