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安静到透明三角,丛烈怒意慢慢消退。
他莫名觉得自己很熟悉它触感。
好像他不用坐在那张水晶琴凳上,手指就已经替他想起那些冰凉和光滑。
手指记得烤着黑白漆琴键被自己按下又快速地弹起,推压着已经开始酸痛指尖。
像是场明明难
丛烈微微皱眉,“你又喝酒?”
云集用拇指和食指捏在起,“就点点。想买个大床行吗?觉得现在这个床不够用。”
“它咯吱咯吱响得你不难受吗?做到中间总怕它突然塌。”他小声抱怨,“才买多长时间,质量点儿都不好。”
“你先把这个钢琴搬走,别事情等你酒醒再说。”丛烈随便敷衍他句。
“说什?”云集狐疑地看他,“不行,这个恋爱定要谈,定要你跟结婚,等你愿意时候麻烦你告诉声。”
丛烈母亲还活着时候,家里再困难也舍不得卖那对钻石耳环,说是他爸追求她时候送礼物里面最不值钱。
别都变卖,但耳环她想留着当个纪念。
后来母亲病危,高中生丛烈偷偷把那对耳环卖,换二十三天ICU。
而那个曾说会爱母亲辈子男人,甚至没来葬礼送束花。
丛烈不信个富二代“天长地久”。
角又大又笨,放在哪都是吃灰碍事。
而且透明钢琴擦得太干净就不太显眼,刚搬来那两天丛烈撞上过三次。
当时云集还特地跟他说,这是全水晶打造,世界上独无二专属于他斯坦威。
但钢琴对丛烈来说只不过是张笨重键盘罢。
提琴、吉他、键盘,这些乐器好坏对他创作影响并不大。
他声音带着几分醉意,尾音不自主地上扬。
“没有什是得不到,就算是你也样。”他凑过来,若有若无酒气缠着牛乳甜香,丝丝缕缕地绕过来。
丛烈有点想不起来自己怎应付。
但是他肯定没有给他弹琴。
因为他连根手指头都没碰过那架琴。
因为那就像母亲曾经想带着入土钻石耳环,昂贵闪亮,又最终化为乌有。
自从那台钢琴送来,除家政隔天就要擦遍,根本没人碰。
云集来他家时候,经常跟他说“弹首曲子听听”。
那个轻浮样子,就好像把他当成酒吧里按键盘乐师。
“你弹个《致爱丽丝》吧,那个你肯定会。”云集双颊浮着淡淡酡红,蹭在他手边。
就算是给他几个杯子壶水,他样可以作曲。
不过最让丛烈反感还是云集那副散财童子样子。
就好像钱是大风刮来,完全不知道心疼。
他知道富二代就是这样。
就像他自己那个富二代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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