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在室友刚刚脱单牵小手时节,林栩每每都会在枕边反思自己,是不是有点过?身边人好像都没这样。
随后又被捞着脖子继续。
总之,他也是堕落。林栩每每紧蹙着眉时候常常忍不住唾弃自己,他觉得他自从和芝芝同居之后就变成没原则,也开始享乐那种男人。
但是他心里情感很明显没有传达到脸上,他腐蚀内里没人知道,而且还经常被旁人误会。
哪怕林栩已经有男友,且在大就同居,且周不知道多少次,且他也确乐在其中。但在外人眼里他就是那个
比起花里胡哨顾锦芝,林栩在家里都是简简单单地穿顾锦芝给他买家居服,买什穿什。
“感觉平时也能穿……”林栩被召唤过来,瘦高人影出现在顾锦芝面前,挠挠头。
毕竟没什太明显logo,就当简单白Polo衫穿好像也可以。
顾锦芝撇嘴想想,还是留,以后cosplay用好像也可以……毕竟高中生林栩,他还没体验过,肯定更刺激。
要男朋友陪自己整理完各式各样西装,又整理他给林栩买衣服,顾锦芝才懒洋洋地伸手,挂在男朋友脖子上,头埋在其肩头。
和青涩小男友同居日子,对于顾锦芝来说简直就是欲仙欲死,梦幻极。
瞬间,他就成同龄人里人生赢家。
在徐洲干人等还在为相亲联姻事宜而烦恼头秃时候,顾锦芝已经提前在左手无名指上戴上林栩给他买戒指,透露出已有家室气息,提前过上新婚生活。
另方面,顾锦芝也算得上是事业有成,至少也经营着家巨头娱乐公司,圈内人都称他为霸总。
当然最最重要还是,他小男友实在太完美,既有魅力又顾家,年纪还小。
感受到有力手指轻轻按住大腿来固定,顾锦芝心里痒痒,看着男朋友侧脸都喜欢不得。
他简直太幸运!
要是平时公司里员工在这里,肯定认不出这是他们顾总。
于是就因为这个小小亲近动作,两个人在书房又做次,透明玻璃桌边沿将顾锦芝脚踝硌出好几道红痕。
其实林栩开始没想,不过奈何芝芝太热情,他也被带跑偏,最近着实有点不节制。
因此,顾锦芝在公司里那可是意气风发,人逢喜事精神爽,又拽又狂。
而回到家里,他就换上林栩白衬衫,光着大腿乱晃,反正空调肯定是开足。
顾锦芝热衷于穿男朋友各种衣服,当然,校服除外。
“阿栩,你怎连高中校服都带来?”要不要这勤俭持家?
顾锦芝盘着腿坐在床上清理衣柜,瞠目结舌地大声喊在书房学习林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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