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全程背对着程焕,连出门都没敢往程焕的方向多看一眼,因为不用看也知道,一个正隐忍的男人的眼神有多么可怕。
上衣是于他而言过于幼稚的涂鸦卫衣,裤子还不伦不类地搭配着西装裤,他强装镇定走到餐桌旁。
桌子上四个人的视线一下子都集中到他身上,分明是没什么含义的眼神,他却感觉良心和羞耻心被一下下地敲打着。
陆云商:“程总,程焕说突然想吃外面的早饭,就不一起吃了,等他收拾好我们一起出去吃。”
从昨晚就一直没见到的程焕的母亲,此刻也坐在餐桌旁,对他笑了一下,说:“知道了,那你帮我们看着点他,去卫生环境好一点的地方,好吗?”
“哥,你帮帮我,好吗?”
陆云商被他脸颊的温度烫得一抖,想要保持距离却不敢推开程焕,他感觉两人之间正处在某个临界点,任何触碰都会把事情推向不可控的地步。
他后悔刚才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让程焕在他换衣服的时候回避,明明昨晚,程焕看着他涂了指甲油的脚背都能燃起烈火,吃一堑怎么就不长一智呢。
他勉强冷静,试图用老程总让程焕清醒一点,“程焕,程总叫我们去吃早饭了。”
程焕抬起头,下巴抵着陆云商的皮肤,说话间嘴唇也和陆云商的肚皮要碰不碰,“哥,你别开玩笑了,你要我这样出去见我爸妈吗?”
看老程总也没什异议的样子,陆云商提着的心放下了一些,点头转身,又回去找程焕交差。
他知道人在工作和生活上是有很大差别的,就像他自己,因为在工作上耗费了太多精力,一到完全的私人时间,就会有些迷糊。
而越和程焕相处,就越发现,生活中的程焕和他的助理程焕,也有太多的不一样。
助理程焕是他的下属,他的学生,对他有天然的尊重和距离感。所以他总觉得程焕是个“乖孩子”,但再直白了说,这种乖巧作为助理是很好的特质,作为恋人,他并不感冒。
实习结束以后,他和程焕的私下见面愈发频繁,他失恋初期,发现了程焕的
他坐在床边像个考拉一样,手脚并用地把陆云商锁在自己怀里。
光天化日,在上司家里,跟上司的儿子,陆云商的脑子一团浆糊,“那怎么办?”
程焕趁人之危,把自己的嘴唇贴在陆云商的腹部,借着说话偷了无数个吻,声音嘟嘟囔囔地像撒娇,“你出去跟他们说,我突然想吃外面一家店的早餐,不要等我了。一会收拾收拾,我们两个出去吃。”
“好,你先放开我,我现在出去说。”陆云商一口答应。什么提议都比他继续被这样的程焕抱在怀里要好。
他从松劲儿的臂弯里逃脱出来,看了看皱褶的衬衫,不得不彻底脱掉,换上程焕准备的卫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