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四章 约定(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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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恒第三次偷偷抬头看他。

沈之弥伸手捏住秦恒脸:“直偷看干嘛,想说什?”

秦恒挣脱沈之弥手,犹豫下才问:“你是要走吗?”

“过段时间可能要走。”沈之弥瘫在沙发上,“要工作呀。”

而且他现在心里又有个别想法,还算有干劲。

但他却没挣脱,就这样挂着沈之弥,耳朵通红地写完剩下几个字。

收拾完书包后,沈之弥已经松开手。

秦恒竟然觉得有点点失落。

他想到自己在主卧看到东西。

沈之弥行李箱收拾好

还有秦恒……

沈之弥看眼秦恒作业本。

小孩写作业效率很快,字写得虽然稚嫩但不难看,也不像其他小孩那样边写边玩或者边写边吃。

张妈送来果盘他口没动,基本全进沈之弥肚子。

会儿,沈之弥又想到书里那篇番外。

微博下顿时又是片群情激奋。

就连黑粉都临阵倒戈,表示这位秦二爷好像更值得黑点。

沈之弥看得非常感动,又观摩会儿,这才放下手机。

他原本没想把这位秦二爷得罪太死,但秦二爷说话做事实在太过分。

沈之弥知道书中剧情,基本确定秦恻撑不下来。

果然要走

上次他去主卧时候,沈之弥行李箱是打开,里面些东西也拿出来。但现在,那个行李箱看起来像是立刻就能被人拖走样。

把书包拉链点点拉上,秦恒抬头看眼沈之弥。

沈之弥注意到,他觉得这小孩挺好玩。

明明是最童言无忌年龄,秦恒却频频表露出种欲言又止表情,看起来点都不像是大家族里骄纵着长大孩子。

沈之弥小时候家庭挺好,就被养得无法无天,现在很多毛病依旧没改。

秦恒坚定认为是他害死秦恻,疯狂向他报复,最后不惜走上犯罪道路。

这还不算完,作者还拿秦恒和主角夫夫孩子做个对比。

那个孩子前途光明,被宠着长大,而秦恒这个原来天之骄子,却活得像只臭水沟里老鼠,没钱、没家,最后连命都没……

秦恒正写着作业,突然冷不丁被沈之弥抱住,铅笔在作业本上画很长条。

“……”秦恒叹口气,有些无奈转头去看沈之弥。

但他也知道这种话不能在小孩面前说,这位秦恻亲叔叔倒是没有半点顾忌。

怪不得原书里,秦恒能被养成那种神经病。

但沈之弥还是有点顾忌

秦二爷现在忙着争权顾不上整他,可无论是成功上位还是彻底失败,秦二爷想碾死他都像碾死只蚂蚁。

所以他得抓紧抱个大腿,最好能找个背景超硬不畏强权导演,进入他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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