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身细胞却都在叫嚣着——“得到他。”
本能野性在咆哮,却偏偏要披上属于人礼义廉耻,遵循做人原则礼貌。
——只可远观,却不能靠近亵玩。
——他是别人伴侣,是别人父亲,那些年少绮梦应当随风飘逝,与他,桥归桥,路归路。
然而总归是不甘心,受不唾手可得诱惑,选择推波助澜,做当年年少时绝
几个月后,在昏暗灯光中默许他人投怀送抱,揽着对方腰身,默许对方亲吻上嘴唇。
他亲亲,除觉得香水味有些刺鼻,倒也不怎排斥。
他用舌头给樱桃打个结,捏着这个陌生人下巴,凑过去和他舌吻,周围都是起哄声音,脑海中短暂地滑过齐康名字,但丝毫没有影响动作。
他有他路,亦有路。
管不他,又何必为他坚守着什。
即逝,最后消失得干干净净。
在那个吻之后,很多年,都没有亲吻过别人,当然也有学业和事业繁忙客观理由,但主观上,仍然抱有些不切实际幻想——幻想着或许有天,齐康会突然出现在面前,他可能是想通考上大学过来找,也可能是过得太不如意选择来向求助。
但不管哪种,只要他来找,或者,只要他愿意拨通留给他号码,都愿意拼尽切去帮他,然后,用尽招数去追求他。
幻想过很久们重逢情景,幻想过很多次们再续前缘结局,然后有天,突然就清醒过来。
那天和往日没什区别,也没有经历什刻骨铭心故事,就是在忙完工作后,像往常样回忆和齐康之间过往,然后赫然发现,已经记不清他模样。
然而,人生总是有那多“可能性”。
不会料想到,有天会重新踏上故土,会和过去同学起聚餐,会在聚餐后醉醺醺地去曾经“秘密基地”,会在那里和齐康重逢。
纵使十多年未曾相见,纵使脑海里想不起他脸,却在遇见他第秒钟,就认出他。
他变得落魄、平凡、老态、疲倦不堪。
他犹豫片刻,却只敢喊:“许先生。”
很清楚,如果打开手机相册,翻找出高中时候照片,还是可以眼就认出他。
但没有那做。
因为在意识到记不清齐康面容那瞬间,心中先涌起并不是悲伤,而是种解脱。
原来时间真可以让人慢慢地遗忘个人,也可以抚平所有遗憾和伤疤、遗忘掉那些本就不该存在感情。
没有再看齐康过去照片,没有再刻意去回忆和齐康过往,也没有再回过老家、再打听过齐康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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