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抱着胳膊在身后转来转去,冷不防地对说:“你竟然还有腹肌啊。”
背对着他,套个白色廉价衬衫,回他:“帮家里干农活干得多。”
那场生日宴吃得并不愉快,几乎每个室友都有冷嘲热讽几句,主要是因为不太合群,也确穷酸。
想着多赚四十元钱,脾气很好地应对着这切,等到终于结束之后,桌子,五个人都醉,只有个人还是清醒。
当然可以把他们扔在包厢里,但那时候还称得上是个好人,于是叫
“许浩然,说请客,不用你花钱,你这点面子都不给,过分吧?”
“有很重要事要去做。”
“什事?”
“家教,赚钱。”
“小时家教算你八十,两个小时百六,给你两百,能不能买你个晚上?”
齐康路都很安静,但手机直在响,没有看,却也清楚,定是金玉疯狂发来堆消息。
和金玉相识在大学,他是室友,寝室共六个人,上床下桌,住在进门左侧靠近门那张床上,金玉住在中间床上,挨着,他头日常对着脚。
虽然是室友,们之间关系开始却非常糟糕。他是有钱人家小少爷,是从偏远农村考过来泥腿子,全身上下所有衣服,连同那双帆布鞋,加在起也没有金玉只袜子贵。
算是们寝室里最贫穷那个,又不苟言笑,每天除拼命读书,就是四处找兼职打零工。
于是小半年下来,和室友们关系近似于陌生人,甚至没有任何交谈欲望。
很想说“不能”。
但着实有些缺钱。
每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这样才能攒下更多钱,攒下来给齐康花——彼时幼稚地以为,齐康正在学校里复读,他没有什钱,就帮他凑点,部分可以用来买参考书,部分可以用来增强营养,部分可以等到他读大学,给他买身新点衣裳。
因此,如果陪这个陌生室友吃顿饭,多赚四十块钱话,于而言,还是值得。
答应金玉要求,金玉也很财大气粗,直接甩给两张百元钞票,将钱仔仔细细地装好,想想,又换身稍微干净利落点衣服。
原以为会直这样下去,直到有天,背着自己书包想要出门,却被金玉伸手拦住。
他问:“你要去哪儿?”
花费几秒钟时间,才想起来他名字,然后慢吞吞地回问他:“你找有事?”
“今晚是生日,请客,你跟们起就去。”
“抱歉,有比较重要事要去做,祝你生日快乐,但要先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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