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可真俊啊!”大妈笑着走过,“去那边买点儿面粉!回见啊!宁大夫。”
“回见。”他道。
“谁啊?”阮流筝拽着他问。
“们楼下。”
“……邻居你全混熟?”
她忽然觉得自己说错话,过往那些不开心不应该再提才是,总是提会有祥林嫂之感,虽然她提次数并不多。
想着把局面扳回来,嘀咕,“还是有结果,至少占便宜,收获个万人迷老公。”
至少,在她当年嫁人时候,学校贴吧快爆,全民校草就被她这朵小雏菊给摘,虽然雏菊也是小花朵,但不服气玫瑰牡丹大有人在啊!
他笑,“傻,是占便宜,配不上你。”
说完摸摸她头发,顺手搂住她肩膀。
鱼?行吗?”
“嗯,随便吧。”她对吃什不怎感兴趣,嘀咕,“不知道什日子,只知道今天是沈归向小雨求婚日子。”
“哦?怎求?”他下午开会,没见到这幕。
看起来他好像对这个话题挺感兴趣……
“你想借鉴啊?”阮流筝笑问。
“没……买家俬时候电梯里遇到过几次,就认识。”
这时,听到已经走过大妈跟另位大妈说,“哎,可惜啊,上次跟你说们小区新住进来宁大夫,有太太啊!还说介绍给侄孙女……”
阮流筝瞪他眼。
迎面走来个推着购物车大妈,笑成朵花,“哎哟,这不是宁医生吗?”
“您好,大妈。”他谦和地叫着,搂着她肩膀手并没有放开。
大妈眼神落在阮流筝身上,“这是……”
“这是太太。”他说。
“大妈您好。”阮流筝也笑着打招呼。
“听听也好啊。”
阮流筝却叹口气,其实,经过朱晨雨和沈归这场求婚,她倒是觉得求婚形式,婚礼盛大真都没那重要,两个人能起好好活着,活到地久天长就是最大幸福。人拥有东西永远都不会懂得去珍视,有时候自己不珍爱,恰恰是别人所奢望。朱晨雨和沈归两人如今最大愿望应该是朱晨雨能好好活下去,而很多好好活着人却还在相互折腾。
“叹什气?”他问。
阮流筝摇摇头,没把心里想法说出去,只是道,“幸福指数跟求婚和婚礼形式没有太大关系,们当年婚礼还不盛大吗?结果又怎样?”
他听,胳膊放下来,紧紧握住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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