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女症理论装置
直以为,男人是在与女人“对偶”关系中“成为男人”。错,男人是通过与男人集团同化而“成为男人”。
让个男人“成为男人”,是其他男人;承认个男人“成男人”,也是其他男人。女人至多不过是男人“成为男人”道具,或作为“成男人”证明伴随而来报酬奖赏而已。
与此相反,让女人“成为女人”,是男人;证明个女人“成女人”,也是男人。
对“成为男人”与“成为女人”这个压倒性地不对称机制,伊芙•塞吉维克在《男人之间》书中,用醒人耳目理论装置做出精彩解说。关于异性恋秩序、男人之间权力与欲望、同性恋憎恶、社会性别非对称性、女性歧视等系列现象之间关联,没有比塞吉维克理论解说得更明晓易懂。喔,原来如此,对,就是这样,在朦胧中感觉,她给出概念,即,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homosocial)、同性恋憎恶(homophobia)与厌女症(misogyny)三项配套机制(参见第二章)。
概念只是概念,不是现实,但概念能够成为说明和解释现实有力武器。有厌女症概念,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喜欢女人”男人其实蔑视女人,为什男人寻求比自己劣等女人。
对于男人,异性恋秩序,是种证明男人为性主体装置。在异性恋装置之下,男人与女人并非对等“对”。男人处于性欲望主体位置,女人处于性欲望客体位置,这个关系在男女之间是不对称。异性恋秩序是种“命令”,要求男人不得以同性男人为性欲望对象,他性欲望对象只能是“非男人(即女人)”,反过来说,被男人视为性欲望对象人,便成为“非男人=女人”。如果那个对象是男人,他便被女性化,被视为“像女人样男人”。在这里,“女人”定义就是男人性欲望客体。因此,不能唤起男人性欲望女人,在定义上便“不是女人”。
男性同性社会性共同体,指相互承认对方为“性主体”男人之间集团。被这个集团排除在外人、其存在理由仅为被男人欲求和拥有人,则被给予“女人”之名。那,男人集团成员,将女人视为比自己低劣等,便是理所当然。
所谓女人,是对“非男人人”标注特征名称,这个群体被划入另个范畴,其特征必须与被视为属于男人切美德与名誉区别开来。女人与男人不同,是“不勇敢人”,“不坚强人”,“没有领导决断能力人”,“懦弱人”,“小心谨慎人”,“无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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