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千蜂有生以来,未尝见过如此这般,超乎性别美,时连惊惧都忘几分,直到这男子从剑架上拔出剑来,轻轻挽个剑花,但见银光闪烁,这男子似叹口气,道:“宋师兄,这是上官师兄漱玉剑吧?十二年前,差点死在他招疏影猎鹿之下,不知你还记不记得?”
轻描淡写句话,落入宋千蜂耳中,不啻雷轰电掣,猛然想起某人,惊道:“你……你是……”
男子握着剑,回过身来,走近宋千蜂,笑道:“认出来?”
眼前这张脸明明相识,却又美得有些不近人情、全无道理,似精心雕琢美玉,洗去蒙尘明珠,宋千蜂辨认良久,道:“苏
长达年邪教互殴导火索是栖霞剑派。
宋千蜂自打杀上官云起,归附赤尊峰后,全然臣服于麒麟堂,广结盟友,效忠赤尊,唯点野心便是想将栖霞带势力全部掌控于自己手中,成为赤尊峰在江南支前哨。
而同城上官世家,几年前败亡消散,偌大家业,只余断壁颓垣,宋千峰胜者为王,将其中处精致院落改为自己居所,更金屋藏娇,娶个销金窟里美人儿唤作芳草纳入其中。
芳草姑娘鹅蛋脸,鼻子上浅浅几粒白麻子,俗话说十个麻子九个骚,芳草却是那九个之外,格外风骚,反正宋千蜂眼神不好,只知其骚而不知其麻,乐得跟十七八少年郎般,夜夜必来她金屋。
这晚宋千蜂跟秦州剑派老大喝足酒,趁着兴便欲跟芳草大战三百回合。
进门,黑漆麻乌片,宋千蜂酒醉三分醒,眼睛不怎样耳朵却是灵光,听到芳草颇显粗重呼吸,鼻端更是幽香阵阵,不由得*笑道:“你个小骚蹄子,今儿打算跟爷玩什新鲜玩意儿?”
打个酒嗝儿,把浮到喉咙口块儿鹿肉给咽下去:“好好伺候爷,可少不你好处,这回是想要镯子呢还是赤金冠儿?”
边说边摸上牙床去,黑暗中摸到只手,只觉微凉而润,比以往更是荡人心魄,奋勇纵身毂辘,正解着裤子掏出家伙准备欲仙欲死,蓦手肘要穴疼,浑身麻,已是死猪般不能动弹。
耳边声轻笑,声音虽然很是动听,却明显是男子之音,黑暗中那男子缓缓起身,走到桌前,点燃根蜡烛,手举着烛台,径自往侧剑架走去。
朦胧烛火柔光中,宋千蜂见这男子身旖旎红衣,脑后个精巧华贵墨玉发冠,步子极尽优雅意态,举着烛台只手,仿佛束绽放在深黑夜里白玉兰花,形态既美,更有种半透明莹润色泽,连常人稍显暗色关节处,都色纯净剔透,手指微微动,就是把人心在指尖下撩拨,动人心弦奇异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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