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翰良叫人斟
按规矩,新人敬酒得走三圈,程小姐身体不好,便先回房去,李琅玉人陪酒,表现得倒是落落大方。几位来客夫人故意提起入赘事,他谈吐得体,毫不避讳,却也巧妙转移话题。
“看来程家这女婿有两把刷子,能言善道,长得还俊。”
“那有什用,还不是入赘吃白饭!听说他比程小姐还小两岁呢!”
“这你就不懂,女大二,金满罐。再说,程小姐若是再等几年,也没人敢娶……”
……
北平程家要办亲事,招位上门女婿。消息出来,城里传得沸沸扬扬。
说,程小姐是个天生病秧子,还不好看,额头上有块烫疤,瞧着怪瘆人。这位新姑爷十之八九是为攀程家这棵大树。
二说,大名鼎鼎程四爷为人狠辣,抗战那会儿管教下属是出名严苛。所以有哪个混小子想做程家女婿,先跟阎王爷续上十条命。
众说纷纭。
小老百姓们最喜听到这种事,乐地停不下嘴儿,无非俩字——热闹!
程翰良那桌都是出生入死亲信,不用明说,也能看懂程四爷对这新女婿态度。李琅玉举杯时,没人回应,反而让他先自饮三杯,这借是程四爷下马威。
李琅玉心知肚明,只把目光投向程翰良。
“晚辈今日招待不足,先罚三杯,给各位长辈赔个不是。”浓度极高白酒饮而尽,没有半分扭捏。其余人见状,才开始行酒。
这些人都是实实在在北方人,杀过鬼子,吃过枪弹,喝酒如同喝水,李琅玉只得奉陪。程翰良在旁打量他,不阻止,也不劝酒。
大半桌下来,酒意爬上脸庞,李琅玉揉揉太阳穴,仍然持着得体笑容,他皮肤偏白,被这酒后微红渲染,加上黑马褂,在灯下有说不出风韵。众人看着程翰良,等他意思。
半个月后,农历六月初七,宜嫁娶好日子。程公馆上下片喜庆。
程翰良今年三十六,人生得风流样貌,英气非凡,早年随乔司令参军抗日,升到中将,膝下并无子女,程家大小姐程兰是他收留养女,直以来视如己出,颇为重视。
前来宾客都是程家旧识,大部分也是有头有脸人物。除旧日战友,还有生意上往来故交。程中将择婿向来苛求,如今这婚事办,引得人们对这新姑爷纷纷猜想。
婚礼走是中式,绣花锦服与长袍马褂相得益彰,新郎官李琅玉在人群中长身玉立,很是夺目。他模样本来便俊,被灯光和礼服这装衬,更是令人惊艳。
张管家笑容可掬:“这李少爷家境虽然不好,却天生带有贵气,难怪小姐喜欢。”程翰良远远端详会儿,似笑非笑,只做简简单单四字评价——皮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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