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我的傻子 > 第1章

第1章(2 / 3)

程煜年纪最小,跑不快,拿小书包护着自己靠在墙角。林旭看眼,把树枝扔,朝跑掉方向吐口口水,额头上顶着被石头砸出来小红印咧着嘴对着程煜憨憨笑,口齿不清说:“回家。”

程煜靠在墙角往外挪,回头看林旭没追上来,等离他远才哭着跑回家。

程煜读小学年级时候林旭还在读年级,跟他个班。林旭九岁,是班里最高,坐在最后排。

现在已经没有人敢当面欺负他,外公说被人打就要还回去,不然回家也要挨打。班里打他人他都还手,除程煜。

他不止不还手,放学后还要主动帮程煜做值日,把教室打扫干干净净。他最爱干净,班里卫生小红花就他和程煜得最多。

直等,等到今天,你就回来。你出来,就看见。”

傻子是真傻,从小智商就有问题,自打他妈和外公没后就认准程煜个人,对他好不行。傻子大名叫林旭,比程煜大三岁。小时候他俩住在个小巷子里,林旭住在巷子里面家属楼,林旭家在巷子门口,个小破院子里。

程煜读幼儿园时候最讨厌吃鸡蛋,特别是蛋黄,能噎天吃不下零食。他每天早上去学校时候他妈就会给他衣服兜里边装个,程煜从来不吃,都顺手扔给路口坐着傻子。

林旭有天拿鸡蛋后从口袋里摸半天,摸出颗化掉水果糖,追着程煜跑,要把水果糖给他。

林旭抓着程煜袖子,把水果糖塞给他:“吃,吃。”

程煜虽然会用石头砸他,但是是好人,会给他吃鸡蛋,有时候还会送点东西到他家里来。而且,小程煜长白白嫩嫩,比电视里娃娃还好看,他喜欢。

程煜他爸是单位销售科科长,经常有人来他家送礼,他妈劝过好多次他爸都不听,有时候家里烟酒多,他妈就会让他送

程煜被林旭吓哭,他小伙伴都说林旭病会传染,被他碰着自己也会变成傻子。程煜把水果糖扔到地上,边跑边吼:“你这个白痴,别碰。”

林旭挠挠脑袋,蹲下身把水果糖捡起来,小心翼翼吹掉包装纸上面灰尘,打开后舔口,又包起来装到包里,咂咂嘴高高兴兴学校。

林旭在读小学年级,他已经读两年,考试还是全年级倒数第,分数从来没上过两位数。

上课他听不懂,在学校里睡天,放学时候又遇到群小朋友对他吐口水,骂他“傻子,白痴”。程煜也在里面,还拿小石头砸他。

林旭虽然因为营养不良身上没长肉,但是他骨架大,比他们都高,捡起地上粗树枝跑过去时候那群人哄而散。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宗衍坐在教室,总觉得自己是多出来的那一个,身躯在这,灵魂却偷偷从窗户里溜了出去,想干任何事,想成为任何人,就是不想成为自己。他有一个酷炫无比的超能力,能徒手从虚空中取出不同的人设卡,只要SAN值足够,宗衍就可以成为不同的存在,超能力者,古老神明,旧日支配者,甚至...外神。
帝国已经有五年没有Omega新任军职了,又娇又软的Omega显然不适合强硬的军事体系。直到有一天,AO比例接近99:1的帝海军大来了路景宁这么一个新生,入学第一天直接在挑战赛上打败了一众学长。全校震惊,这个Omega简直A爆了!身为全星际历史上唯一一个初级评测就拥有S级信息素的Omega,路景宁微微一笑:闻我的信息素,不跪算我输!
故事一:苍白美丽的银发少年站在客厅中,面无表情地注视着沙发上用钢笔在纸上书写的东方男人。下一瞬,身披黑袍手执镰刀的死神出现,毫不留情地向男人挥去。沙发上的衬衫男人消失不见,头戴冕旒的阎王一手握生死簿,一手用判官笔接下他的镰刀,微微弯起眼。“塔纳托斯,不要生气。”西方死神受vs东方阎王攻。故事二:黑无常范无救和白无常谢必安是对搭档千年的好兄弟,直到谢必安被丘比特的爱情金箭射中,好兄弟就变成了好基友。
本书分为《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和《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终场》两册。主要讲述了女孩罗琦琦的成长故事,少女罗琦琦天性桀骜,从不妥协,青春期的她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里。琦琦和伙伴们分享着甜蜜、忧伤、彷徨、迷惑……在本书中,可以看到自己曾热爱却正在遗忘的人和事,可以看到属于自己的青春和成长。
世间邪魔千千万,照夜城里占一半。至于剩下那一半,全都死在了天宿上仙萧复暄所掌持的苍琅北域里。只有一位魔头被囚锁了二十五年,却依然活着。就是照夜城主乌行雪。

一念之私

回南雀
贪婪不是我的错,我只是生来如此我霸占着属于纪晨风的一切,地位、家世、亲人……明知自己是个冒牌货,仍旧鸠占鹊巢,毫无愧疚。我的骨子里天生流淌着自私的基因,贪婪无度,卑鄙无耻,什么都想要,什么都要有,并且……不打算改变。***一念善,一念恶;一念贪,一念错。当混蛋拥有了爱人的能力,或许就是老天对他混蛋的最大惩罚。***纪晨风x桑念,穷人家的贵公子x富人家的混蛋
最新小说: 沉默的永和轮 穿成虫族对照组的渣雄虫 遗世话晴秋 oh~这该死的兄弟情 我养的纸片人超好氪 嫁了一个老皇帝 平生相见即眉开 维持女配的尊严 谨遵医嘱 未完成的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