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奚越众而出,倒也没多解释:“禀陛下,此事是臣失察。”
苏晋却道:“陛下,景元九年至十年,江南桃花汛,西南至岭南带大旱,各地流民四起,此后五年中,朝廷为平息灾患,施行宽民迁乡等国策,百姓或因天灾流乱,或为官府所迁,有人在地落户不足年余,又迁往别处,户部登记鱼鳞册与黄册困难重重,是以景元十四年与十五年两册多有遗漏,难以溯源。”
“景元十五年以后,户部虽着力查漏补缺,但实际录入情况,与真实情况仍有出入,因此地方上,若有人对景元十四年与十五年税册动手脚,户部纵有两册亦难以察觉。”
“及至永济二年,屯田制实行后,沈大人亦意识到这点,是以他重新整理这些年鱼鳞册,与地方税册做核对,这才找出些许端倪。”
“之后,沈大人假作放权,给张正采与姚有材等犯案人去亲笔信,想借机找出幕后主使。臣正是凭着沈大人亲笔信,顺藤摸瓜查下去,才发现此案主谋,正是今户部左侍郎,杜桢!”
奉天殿上,左上首为柳朝明,右上首为沈奚,御座下首是朱弈珩与都督戚无咎,后列诸将军与指挥使,在苏晋拜下刻,齐齐抬手,对这位身着绯袍新任左都御史合袖揖下。
朱昱深淡淡道:“苏御史平身。”
苏晋应:“是。”然后呈上封奏疏,站直身道:“臣于今春二月,奉陛下圣命,留蜀审查翠微镇桑田案,今已查明结束,具体案情已诉于奏本之中。”
“翠微镇桑田案,是起由锦州府尹张正采,与平川县令姚有材相互勾结,在屯田新政施行后,强行将镇民桑田据为己有案子。”
“依大随法制,凡上税十五年以上,开垦荒田均为官民共有,民向官府交赋即可。在屯田制实行后,开垦未满十五年荒田,其收成,则由官府与民依年份分成。”
两册遗漏缺失,地方*员欺占田地,这两者间乍看上去,似乎没什联系。
但仔细想,这些地方官,为何胆敢烧毁景元十四年与十五年税册,尔后将田地据为己有呢?是因为他们知道户部查无可查
“翠微镇桑田,从景元十四年开垦,距今已有十六年之久,但,因张正采与姚有材私下销毁景元十四年,十五年田赋账册,是故他们以翠微镇民缴纳田赋不足十五年为由,要将镇中桑田改为屯田分成法,以此牟利。”
朱昱深沉声道:“州府税册被销毁,户部不是有鱼鳞册与黄册吗?”
鱼鳞册是大随登记土地簿册,黄册除登记户籍外,亦登记资产。
换言之,纵使地方上没得查,只要去户部找出鱼鳞册与黄册核核,便可寻出端倪。
“沈卿,此事你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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