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很快离开,阿Sam过来收好犯罪现场照片,正跟他说着对这个少年判断,黎承睿心不在焉地听着,突然猛站起身,对阿Sam抛下句:“等等,出去打个电话。”
他跑出自己办公室,穿过外面重案组永远热闹得像夜市大办公间,在众多手足诧异目光中,他跨出这里,跑过走廊,钻进拐角茶水间那。他记得那有个大窗户,从上往下看,能鸟瞰整个警署外围小广场。
在警车出没和警员穿梭间隙中,他如愿以偿地赶在那个少年离开警署前又见到他。林翊背着书包,低着头,孤独地穿过整个广场。这是个初秋傍晚,少年外头罩着蓝色间白色棉质格子长袖衬衫,里面是灰色圆领T恤,下面穿条柔软卡其色棉布长裤,脚上蹬着叫不上牌子帆布鞋。他明明穿着最普通衣服,理着平淡无奇发
庞,眉眼精细得像水晶般透明,几乎个错眼,他就会反射出七彩光,他看着看着,竟然觉得像陷入泥沼,脚底下有看不见吸力拖着往下拽,越挣扎,就陷得越深。
可他只是头回见到这个少年,在此之前,他从没看过名为林翊男孩,他从不知道个男孩能对他产生这种令人窒息恐怖吸引力,他甚至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个同性恋。
他直觉得自己是个很能自律人,他出身警察世家,从小就被教育得爱憎分明,他在美国受过最严苛警官训练,他返港加入重案组是因为他真热爱刑侦事业,他相信伸张正义必要性,哪怕正义已经沦为不同人不同政治工具。但总体而言,他还是相信那样种规律存在必要性,弱者要受保护,好人要受尊重,坏人要被绳之以法。
他对警察职责最实际理解,就是让守法人,要有个安全环境,让他们得以生存下去。
为做到这点,他对自己自律甚严,他无时无刻不保持冷静谨慎,他也觉得自己直都做得不赖,可这些冷静谨慎在见到林翊瞬间都轰然倒塌,他甚至能清晰地听见以往那个黎承睿警官内心天翻地覆断裂声。
他视线从这个少年眼睛慢慢挪到他形状漂亮嘴唇,然后黎承睿感到内心呼号声,那柔嫩嘴唇,却让他感到尖锐刺痛。
黎承睿近乎狼狈地转开眼,挥挥手,粗声粗气地说:“没事是吧,有病不要出来乱跑,早点回家。”
少年仍然呆着脸,顺从地点点头,抓起自己书包仔仔细细背上,确保背带平贴无皱折后,才冲两位警官微微鞠躬,小小声说:“两位阿sir,走先。”
然后,他后知后觉地想起什,对黎承睿单独鞠躬,乖乖地说:“谢谢你。”
黎承睿低头装作看照片,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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