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话可以假设犯罪现场并不是人烟稀少郊区,罪犯让狗咬死被害者后,还特地将尸体连木架子起移出来弃尸。”黎承睿想想问,“死者残余衣物中有检测出什发现吗?”
“有,死者鞋底发现有海沙,希望对残余植物微粒做检测能帮们就可以锁定死亡现场是本港哪块沙滩,”周敏筠翻下报告说,她摸摸头发,有些困惑地说,“说到这个,发现个有趣事,死者脚上穿是Gucci今年秋冬刚推出限量版手工鹿皮靴,这种靴子据所知,本港专卖店还未上市。而且他身上残留衣物材质不俗,应该也不是便宜货。”
“Gucci啊,看来现在教师不仅旱涝保收,还待遇不错。”黎承睿笑笑,“查查他经济状况,毕竟为钱产生纠纷,从来都能刺激人肾上腺素分泌,进而成为杀人动机。”
“是,黎sir。”周敏筠大声说。
黎承睿等会,发现周敏筠还没走,不由抬头问:“还有事?”
“阿头,尸检报告出来。”重案组年轻女警官周敏筠拿着报告站在离黎承睿办公桌三步左右距离说。
她是个平时不爱说话姑娘,身量矮小,长相普通,剪着短短男仔头,看起来又干练又精明。整张脸上没有特别吸引异性注目地方,但却看起来善良可靠,容易令人放下心防,她天生擅长跟难缠人物打交道,因此很多外出调查派遣她出马比派组内其他更有经验探员还合适。
黎承睿边盯着电脑打报告,边说:“来,说点不知道。”
“是,黎Sir。”周敏筠翻开报告,简明扼要地说:“死者陈子南,现年三十八岁,身上共有两百八十七处伤口,多数组织溃烂模糊,胃检显示无毒性,头皮及颅骨有明显啃噬伤痕,腕骨及踝骨……”
“这些都肉眼可见,”黎承睿头也不抬,淡淡地问,“死因呢?”
周敏筠并不答话,只是看起来欲言又止。
“怎?看到被狗咬死很惊奇?”黎承睿从笔记本电脑上挪开视线,温和地笑着说,“家养猫在主人死掉两天内也会吃主人尸体。”
“觉得凶手好像很享受杀人这个过程,看着受害人肉块块被撕下来,他可能
“出来,”周敏筠皱着眉头说:“从组织出血情况看,他是被犬科动物撕咬至死……”
黎承睿问:“是什动物?”
“初步判断是大型犬,具体是哪种,还得通过齿印比对。”
黎承睿停下手上工作,皱眉轻声说:“也就是说,他是被人钉在木架上让狗活活咬死?”
周敏筠点点头说:“可以这讲,而且他死之前,声带被人很有技巧地割断,猜凶手大概是怕他发出太大声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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