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他和高驰并不熟,只是普通同学,平时在班里都不怎么讲话的普通同学。
赵斯淇是一个不擅交际的人,他不会主动交朋友,无法快速地适应一个新的集体。按现在的话说就是有点社交恐惧,不愿意和太多人打交道,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待着。因此高一入学没多久,他就从宿舍搬了出来,申请走读。
高驰则是与他完全相反的人。
高二刚开始,在许多人还在适应新老师和新同学的时候,高驰就已经和班里大部分男生很熟了。准确说,不仅是班里,整个年级都有不少和高驰玩得好的人。
许多细节都能证明高驰是一个人缘极好、在学校知名度极高的人,比如走在路上,迎面而来十个人,八个高驰都认识。虽然高驰偶尔会违反校规,比如不穿校服,不穿校鞋,甚至还抽烟染发。但是他人长得帅,成绩又好,同学都对他有好感,老师也不会严厉苛责,所以有些“影响恶劣
赵斯淇站在前面五米左右,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但由于高驰后来的声音变小了,他没能全部听完,只知道那个叫于苒的女生最终妥协了,没有记高驰的名字。
赵斯淇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他看见高驰咧开嘴角,朝周边的男生们露出一个笑容。
一个得意、嚣张的笑容。
赵斯淇又想到刚才他对那个女生的言行举止,心中顿时有些不舒服。
前晃了晃:“不要紧张,你头上有片叶子,我帮你摘下来而已。”
周围几个男生开始吹口哨,看热闹不嫌事大。
高马尾女生愣了一下,随即夺过高驰手中的叶子,口气依然不客气:“不要以为这样我就不记你名了。”
高驰突然说:“于苒。”
高马尾女生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吊儿郎当,嬉皮笑脸。
眼睛又瞄向他脚上那双闪瞎眼的球鞋。
无视校规,知错不改。
以上,是赵斯淇对高驰的第一印象。
就这样,在赵斯淇成为一名高二理科生的第一天,他知道了第一个同班同学的名字——高驰。
高驰笑道:“你这么漂亮的女生,谁不知道?”其实是刚才弯腰的时候瞟见了记事本上的名字而已。
于苒不说话了,脸颊两侧不知不觉浮起一点红,不知道是气红的还是羞红的。
高驰见状收敛笑意,认真解释说:“我不是故意不穿校鞋的。这不是前两天下雨了吗,我把校鞋放在阳台,不小心淋湿了。”
于苒动了动嘴唇,过了几秒才说:“这不是你违反校规的理由。”
“我知道,这是我自己的问题。”高驰压低声音,凑到于苒的耳边,“但拜托你帮个忙啦,今天才刚分班,我不想因为这事给班主任留下坏印象。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同学,你不要这么狠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