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冷酸涩葡萄酒,被盛在看起来捏就碎高脚杯里,摆到面前,看眼就觉得胃疼。
他本来就不是什心细如发体贴备至人,象征性地用毛巾给擦个脸已经不容易,不指望他能看出对这桌西餐点也不感冒。
他坐在对面,对举起高脚杯,嘴角带着笑容,示意把杯子举起来。
很给面子把杯子举起来。
他矜持地碰下杯子,说句法语,反正听不懂,只知道喝酒就没错,抿口酒,努力控制住皱眉头冲动。
就是那种记忆力太好人。
每次去以前呆过很长段时间地方,都会有种“想当年年轻时候”感觉。
这间房子,三室两厅,客厅里原来摆是米白色沙发,那时候他年纪还小,还没现在这些公子哥怪脾气,用东西也没这挑剔。当时还觉得漂亮得不行房子,现在看来也就那样。
西式长餐桌上,摆着银烛台,烛光昏黄,餐桌上摆着桌西餐,盘子都用盖子盖着,都看不出是什东西。
看这架势,就知道这是他早就算计好。
温暖烛光下,对面坐人,穿着笔挺服帖藏蓝色西装,衬衫领口雪白,张脸英俊得要死要活,微眯着眼睛品酒样子让人移不开眼睛。当他用这双眼睛看着时候,连空气都似乎柔软下来。
忽略掉那杯冰凉葡萄酒和桌上蔬菜叶子和肉排话,再忽略掉他这样温柔态度下某种显而易见企图,这个夜晚还是不错。
他问:“老师,你还记不记得以前读书时候?”
怎能不记得呢?
最年轻最开心段日子,天天都是那好天气,晴天也是好天气,雨天也是好天气,在铺着羊毛地毯起居室里听他弹钢琴,教他学高数。他总是等在书房里,穿黑色英式学生制服,靠在书架旁,只手插在裤袋里,另只手拿着书看,看见来,先是抬起头来,勾勾
偏偏他就能理直气壮地把拖到桌边,拉开椅子,自己从冰桶里拿瓶酒过来。
只觉得头疼,葡萄酒这种东西,又苦又涩,从来没觉得哪里好喝过。好在不烧喉咙,总比被逼着喝白酒好。
至于西餐之类,就更不用说。虽然喜欢吃肉,但是不会把肉当饭吃,至于那些蔬菜汤、生海鲜、生蔬菜沙拉,完全超出接受范围。
总而言之句话,对李祝融弄出来“烛光晚餐”,点兴趣都没有。
现在只想快点换件宽松衣服,吃点地道家常菜,然后在张温暖干燥床上睡上觉。但这些话实在不好说出来——他难得放下面子“温柔浪漫”回,要是打断他,他只怕会恼羞成怒,到时候也别想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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