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张玉环欠她个拥抱,“这个抱想好多好多年。从他走,总想抱,到看守所里去看他也没有抱,那次打电话也没有抱。非要他抱着转”。
看过这段视频人,很难不为之动容落泪。而所有眼泪都源自26年前那桩冤案。张玉环接受采访时说,自己曾受到六天六夜刑讯逼供,甚至被放狼狗撕咬,他希望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问题是,26年过去,即便当时刑讯逼供事实成立,这种犯罪还会被追究吗?根据以往司法实践,答案恐怕是“不会”。在些类似案件中,即便认定刑讯逼供存在,司法机关都会因为刑讯逼供已过追诉时效而不再追诉。
但是,这种做法并不合理。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所规定刑讯逼供罪,基本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
07年,第41页。
[31]李昌钰等:《美国世纪大审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4页。
二十六年,正义惩罚还会降临吗?
1993年10月24日,村里两名男童——6岁张某荣和4岁张某伟——失踪。次日上午,警方在村子附近水库里发现两名男童尸体。
警方在现场发现个麻袋和同村村民张玉环穿过工作服,又因张玉环左右手各有道伤痕,怀疑是男童遇害时挣扎留下,遂将其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审讯期间,张玉环共做出六份笔录,其中有两份有罪供述,但在供述中杀人地点、作案工具及杀人动机均有变化。但最终,两份口供成为警方主要证据,认定张玉环犯下故意杀人罪。
1995年1月,张玉环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审判决,裁定南昌中院重审此案。2001年,南昌市中院对张玉环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
张玉环在服刑期间直申诉,主张自己两份有罪供述都是在警方刑讯逼供下做出,在申诉状中详述刑讯逼供经过。每周他都给相关申诉单位写封信,寄出上诉信,累计至少有千余封。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再审后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不能认定其有罪。
至此,张玉环失去自由9778天,超26年,成为迄今为止被羁押时间最久申冤者。[32]
张玉环出狱回家,前妻宋小女带着儿子前来相聚,话未出口,竟因悲欣交集晕倒在地。她知道自己与张玉环今生注定无缘,短暂相聚后她还得离开,而“他人出来,却还是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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